2024年常德公積金貸款需滿足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等條件,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備金。
一、常德公積金貸款需要什么條件
凡在常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管理部)自開戶之日起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軍隊轉業安置人員繳存1個月以上)、申請貸款時前3個月(含)無欠繳記錄,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職工、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在常德市行政區域內購買、建造、大修普通自住住房時,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戶籍必須在本市(含各區縣市)12個月以上,在本市(含各區縣市)購買自住住房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借款申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貸款用于購買、建造、大修普通自住住房,其中購買期房、現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請貸款時間自審批之日起均不超過2年。
2、繳存者家庭(指借款申請人及配偶)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比例最低為20%。
3、繳存者家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含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可申請兩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者家庭有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不含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并已結清,可再申請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繳存者家庭有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尚未結清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4、借款人同意選擇本中心規定的償還、擔保方式。
5、借款人及配偶信用卡賬戶狀態正常。最近24個月內透支逾期不超過12次。
6、借款人及配偶個人貸款當前逾期次數不超過3期,累計不超過12期或最高逾期不超過6期。
二、常德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職工購買、翻建、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3、職工租房的;
4、職工退休的;
5、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6、職工調離常德市行政區域的;
7、職工出國(境)定居的;
8、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9、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1)職工子女在國內普通高校就學的;
(2)職工及配偶、子女,職工及配偶雙方父母發生重大疾病;重大交通責任事故;重大災害的;
(3)職工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
(4)職工繳納物業管理費的。
三、住房公積金是什么意思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后,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并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于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征: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并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于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于工資總額屬性,屬于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條所稱的“工資薪金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稅函〔2009〕3號文件第一條規定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總和,不包括企業負擔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以及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