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首張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發出。這標志著北京市正式開始全面實施“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記者了解到,新政策實施后,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所需的時間最少將縮短70%左右。
這張新版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字樣下方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改變了原來的“注冊號”,數字編碼也由15位增加到18位,其余沒有變化。
10月1日起全國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本市將統計登記也納入合辦范圍,實現了企業在市場準入環節工商、質監、國稅、地稅、統計“五證合一”辦理。
市工商局表示,“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實施后設立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未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原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仍然有效,可繼續使用,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營業執照不再有效。
【相關解讀】
問:什么是“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答:“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即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建立統一登記流程、統一編碼和賦碼規則等,通過“一窗受理、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將由市場監管、質監、稅務、人力社保、統計五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改為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發放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問:什么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是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具有以下特征:
唯一性:一個主體只能有一個統一代碼。
兼容性:最大程度地兼容現有各類機構代碼。
穩定性:統一代碼一經賦予,在其主體存續期間,主體信息即使發生任何變化,統一代碼均保持不變。
全覆蓋性:新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在注冊登記時發放統一代碼;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適當方式換發統一代碼。
問:統一代碼的編碼規則是什么?
答:統一代碼由18位數碼組成,分別代表五個部分:第一部分(第1位)為登記管理部門代碼,9表示市場監管部門;第二部分(第2位)為機構類別代碼,1表示企業、2表示個體工商戶、3表示農民專業合作社;第三部分(第3?8位)為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第四部分(第9?17位)為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第五部分(第18位)為校驗碼。
問:這項改革給企業帶來哪些便利?
答:節省時間。企業無需單獨再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只需辦理“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即可,減少企業往返各部門申辦證照的手續,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節約費用。原來登記要準備多份重復資料,現在只需準備一套登記資料,為企業節約成本。
辦事方便。企業到相關部門辦事只帶“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即可,不需再帶一摞證照,更加簡單便利。
問:“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的實施范圍?
答:寧波市范圍內登記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上述市場主體的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下統稱“企業”)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目前,個體工商戶不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范圍。
問:“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效力如何?
答:“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好比企業的“身份證”,企業憑“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可以在政府機關、金融、保險機構等部門證明其主體身份,辦理刻章、納稅、房屋及車輛登記、銀行開戶、繳納社保費等事務,相關部門都予以認可,并且在全國通用。
問:什么時候開始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答:2015年10月1日起,申請設立的新企業,符合登記條件的即核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此前設立的企業,若登記事項發生變化,在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時,由市場監管部門統一收繳其原核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核發加載嵌入原9位組織機構代碼的“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按編碼規則賦碼)。
企業若只辦理營業執照,沒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的,應提交未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的聲明,并對真實性負責。上述證照遺失的,企業應當登報聲明作廢,并提交刊登遺失公告的報紙報樣原件。
若營業執照登記事項未發生變化,企業也可單獨申請換發“一照一碼”營業執照。
問:辦理“一照一碼”營業執照要收費嗎?
答:企業申請辦理“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含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換照),均暫不收取費用。
問:改革后,原有的“五證”還能使用嗎?什么時候作廢?
答: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為新舊證照轉換的過渡期。
過渡期內,原核發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繼續有效。2018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辦理相關業務,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
問: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后,能否出具企業注冊號、組織機構代碼、納稅人識別號更改為統一代碼的證明?
答:營業執照換發后,企業如有需要,
可以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出具企業注冊號變更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文件。
問:改革后,企業申領營業執照和改革前有何不同?
答:改革后,企業申辦“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時需要提交的材料中增加了“生產經營地”、“核算方式”、“財務負責人”和“聯絡員”等信息。原稅務、質監、人力社保、統計部門辦證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需要提交。
問:什么是聯絡員?有何具體要求?
答:聯絡員是負責本企業與登記機關的聯系溝通,以及以本人個人信息登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向社會公示本企業有關信息等事項的具體經辦人。聯絡員應了解登記相關法規和企業信息公示有關規定,熟悉操作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企業設立登記時,應當填寫聯絡員信息表。聯絡員發生變動的,應當向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
問:申請或者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清單及表格到哪里領取?
答:企業登記啟用新的提交材料規范和申請表格文書,企業可以登錄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www.nbaic.gov.cn)查閱、下載申請或者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登記指南和相關表格文書,也可以就近到企業登記機關注冊大廳領取。
問:改革后,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信息,是使用注冊號查詢還是使用統一代碼查詢?
答:改革后,登錄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www.nbaic.gov.cn)查詢企業信息,已申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獲取統一代碼的,使用統一代碼進行查詢;尚未換領“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沒有統一代碼的,使用注冊號進行查詢。
問:改革后,對納稅人識別號有何影響?登錄寧波市國(地)稅務局網站進行申報用哪個號碼?
答:登錄寧波市地方稅務局網站(www.nbcs.gov.cn)或寧波市國家稅務局網站(www.nb-n-tax.gov.cn)進行申報,2015年10月1日后新設立的企業納稅人,統一代碼即是納稅人識別號,可用于辦理涉稅業務;10月1日前設立的納稅人,暫使用原納稅人識別號辦理涉稅事項。
問:什么情況下企業需要向稅務部門辦理“清稅證明”?
答:一是企業住所變更涉及跨省市、區縣遷移的;二是企業申請注銷登記的。以上兩種情況企業需要先到稅務部門辦理清稅手續,取得“清稅證明”后再到市場監管部門申請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