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警是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并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一起來看看江西省輔警提案改革細則。
建設法治江西是法治中國建設在江西的具體實踐,是依法治省的提升和發展,是全面深化改革、建設富裕和諧秀美江西、實現江西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法治保障。根據憲法法律規定,結合江西實際,制定本規劃綱要。
一、法治江西建設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關于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牢固樹立理念,大力弘揚精神,積極培育文化,堅持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注重法治江西、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以法治保障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繁榮、社會和諧、生態優美,為加快實現“發展升級、小康提速、綠色崛起、實干興贛”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2.基本原則。堅持黨的領導。在省委領導下實施依法治省基本方略,發展民主,加強人民民主專政,實現人民當家作主,推進法治江西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踐行執政為民、執法為民宗旨,尊重人民主體地位,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努力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
堅持法律至上。忠于、遵守、運用憲法法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執法司法,依法規范公民行為,維護憲法法律的尊嚴和權威。
堅持公平正義。貫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則,實現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
堅持服務大局。把法治建設融入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五位一體”布局,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堅持開拓創新。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要求,回應人民群眾新期待,解放思想,勇于實踐,以與時俱進的時代精神,努力探索法治建設江西特色。
3.建設重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依法推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完善,保障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
緊緊圍繞民主政治建設,依法推動民主政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促進黨委領導方式、執政方式改進和法治政府建設,保障人大依法履行職責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緊緊圍繞文化建設,依法推動和精神文明建設,促進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形成和文化產業做大做強,保障文化繁榮發展。緊緊圍繞社會建設,依法推動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形成,促進社會領域制度創新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依法推動國土空間開發、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健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保障美麗江西永續發展。
4.總體目標。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進程全面加快,經濟領域、民主政治、文化領域、社會領域、生態文明法治建設全面推進,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落實,決策辦事依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全面形成,各項事業在法治軌道上健康發展。到2020年,法治江西建設取得顯著成效。
二、推進經濟領域法治建設
5.運用法律手段保障經濟發展戰略實施。充分發揮法律的引導、調節、促進、規范和保障作用,為繼續深入實施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和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等國家戰略,大力推進昌九一體化和贛東北擴大開放合作、贛西地區加快轉型發展等省級戰略,積極策應長江城市群建設,融入海峽西岸經濟區和長三角、珠三角、閩東南經濟圈,加快形成多極支撐、多元發展格局,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6.同等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保護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完善和省屬國有企業市場化重組。依法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支持民營資本進入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軍工行業、基礎設施等領域,支持民營企業通過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等多種方式投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依法保護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推動產權(股權)交易平臺的建立和完善,支持各種資本相互參股控股、合資合作。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的合法權益,打擊查處侵害各種所有制經濟的違法犯罪活動,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7.完善建設現代市場體系法規規章。圍繞推動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完善清除地區之間、行業之間、所有制之間的市場壁壘,反對壟斷、不正當競爭和地方保護等方面的法規規章,保障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完善商貿物流市場、培育發展金融市場和健全人力、信息、技術、土地、礦產資源等要素市場的法規規章,保障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
8.依法規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實施統一的市場準入制度,支持放開法律法規不禁止、不限制的領域和行業。嚴禁和懲處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加大市場監管執法力度,嚴禁和整治市場違規行為,保護合法經營,依法打擊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障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9.加強對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依法保護專利、專有技術、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地理標志、商標權,促進江西自主品牌形成和品牌經濟發展。完善鼓勵科技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法規政策,依法保護“江西制造”與“江西創造”等創新成果。依法打擊查處侵犯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
三、推進民主政治法治建設
10.改進黨委領導方式。各級黨委嚴格遵守憲法確立的制度和原則,始終在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正確處理黨的政策與國家法律的關系,確保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統一正確實施。正確處理黨的領導和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關系,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在黨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支持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依照憲法和法律開展工作。
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帶頭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嚴禁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帶頭崇尚法治、厲行法治,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以法治引領和推動各項事業發展。
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完善地方黨委討論決定重大問題和任用重要干部票決制,完善黨員定期評議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等制度,推行黨員旁聽基層黨委會議、黨代會代表列席同級黨委有關會議等做法,以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
加大貫徹執行黨內法規制度的力度,維護黨內法規制度的權威。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防控廉政風險、防止利益沖突、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任職回避等方面的法規規章,推動實行新提任領導干部有關事項公開制度,建設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11.推動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時俱進。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立法、監督、決定、任免等職權。健全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制度。各級政府出臺重大決策前向本級人大報告。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加強人大常委會同人大代表的聯系,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通過建立人大代表聯絡機構、網絡平臺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改進人大代表選舉工作,優化代表結構,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責。進一步完善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會議制度、工作程序和議事規則,堅持人大代表列席和公民旁聽人大常委會會議制度。充分發揮人大各專門委員會的作用。
12.促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推動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健全決策咨詢制度,促進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協商深入開展,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發揮統一戰線在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完善人民政協制度體系,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拓展協商民主形式,更加活躍有序地組織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提高協商成效。
13.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推動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促進政府轉變職能,依法行使行政權。完善政府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各級政府重大決策的必經程序,強化決策監督和責任追究。
推動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除國家明文規定的外,凡是企業投資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政府不再審批;對市場機制能有效調節的經濟活動,一律取消審批;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列入政府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推動政府機構改革,優化政府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行政運行機制。統籌黨政群機構改革,理順部門職責關系。推進機構編制管理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
推動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行政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實行綜合執法,減少行政執法層級,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禁止未取得執法資格的人員從事行政執法工作。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加強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推行執法公開和執法告知制度。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14.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按照統一部署要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分類有序推進、正確準確推進,以更好發揮我國司法制度特色,更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深化執法司法公開,提高司法執法透明度。全面推進人民法院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逐步實現全省三級法院依法公開的生效裁判文書全部統一上網;人民檢察院建立終結性法律文書公開制度;公安機關健全執法信息、流程、內容公開機制;司法行政機關建立減刑、假釋、保外就醫依法公開制度。除依法不能公開的外,法律依據、執法司法程序、辦案各個環節和結果都向社會公開,以公開促公正。
完善司法責任制,促進公正高效廉潔司法。建立主審法官、合議庭辦案責任制,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探索建立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的辦案責任制。健全錯案防止、糾正、責任追究機制。改革審判委員會制度,健全審判委員會討論案件的工作機制。依法規范和落實上下級法院審級監督關系,確保審級獨立。
改革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在政法機關與黨委、人大、政府信訪部門之間,政法各單位之間,政法各單位內部信訪部門與業務部門之間,建立分工明確、配合有力、流轉順暢的銜接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涉法涉訴信訪依法導入司法程序處理,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機制,引導涉法涉訴信訪問題在法治軌道上解決。
改革司法管理體制。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檢察院人財物由省級統一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經費由省級財政統籌,確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
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完善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選任招錄制度。建立初任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統一招錄、集中培訓、基層任職、有序流動、逐級遴選的機制。完善法官、檢察官任免、懲戒制度,強化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職業保障制度。改革警察院校招生招錄培養制度,擴大警察院校畢業生入警比例。
積極穩妥推進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律師、法律援助、社區矯正等制度改革。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做好勞動教養制度廢止后的有關銜接工作。
15.擴大發展民主政治。依法保障公民人身權、財產權、基本政治權利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保障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努力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以擴大有序參與、推進信息公開、加強議事協商、強化權力監督為重點,健全基層群眾自治機制,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實的民主權利。
發展基層民主,暢通民主渠道,完善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評議等制度,完善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社區協商議事會議等制度,推進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化。完善村(居)委會民主選舉制度,規范選舉程序;創新村委會自薦直選等選舉模式,探索設立選舉觀察員制度、選舉公證制度。進一步擴大社區居委會直接選舉比例。
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民主機制建設,保障職工參與管理和監督的民主權利。保障農民工依法參與社區治理和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探索建立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系村和社區制度。
16.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務。全面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幫助少數民族聚居地加快發展經濟和教育、文化事業,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做好在贛就學、經商、務工的少數民族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促進民族團結,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民族關系。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發揮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積極作用,引導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和不同教派的公民互相尊重、和睦相處。按照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御滲透、打擊犯罪的要求,依法保護正常宗教活動,維護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權益,依法打擊查處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破壞等違法犯罪活動。
四、推進文化領域法治建設
17.堅持德治與法治相結合。把貫徹到依法治省、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實踐中,落實到立法、普法、執法、司法和依法治理各個方面,注重把相關要求上升為具體法規,增強全社會踐行的自覺性。培育以為靈魂、以贛鄱優秀傳統文化為底蘊、以井岡山精神和蘇區精神為特征的新時期江西人文精神。
18.發揮道德對公民行為的規范作用。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教育,深化精神文明創建,弘揚中華傳統美德;推動志愿服務制度化,促進學雷鋒常態化,倡導時代新風尚;深入開展道德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教育和治理,不斷提升公民道德素質和社會文明程度。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努力塑造理性平和、包容謙讓、見賢思齊、誠實守信的社會心態,培育知榮辱、講正氣、作奉獻、促和諧的良好風尚。
19.保障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建設。依法推動多層次文化產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建立,推動金融資本、社會資本、文化資本相結合,促進文化資源合理流動。加強市場管理,完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完善文化市場運行規則,促進文化市場公平公開透明,鼓勵各類文化市場主體公平競爭、優勝劣汰。加強文化創新司法保護,增強文化創造活力,保障市場主體文化創新智慧和能力充分釋放。
20.規范文化市場秩序。加大文化市場執法力度,構建以綜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技術監控為主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保障文化市場健康有序發展。深入開展“掃黃打非”,依法整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整治少兒出版物市場,打擊淫穢色情出版物,打擊侵權盜版行為。依法打擊新聞敲詐等違法犯罪行為,查處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治理虛假違規廣告。
21.加強互聯網等媒體監管。堅持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促進互聯網行業依法管理,形成正面引導和依法管理相結合的網絡輿論工作格局。完善互聯網管理領導體制,健全防范和打擊網絡違法犯罪聯動機制,建立網絡突發事件處置機制,形成從技術到內容、從日常安全到打擊犯罪的互聯網管理合力,確保網絡和信息安全。推動新聞發布制度化、常態化、法治化。依法建立新聞工作者職業資格制度。依法管理新型媒介,規范傳播秩序。依法打擊網絡犯罪,整治網絡謠言,清除網絡色情,清理網上欺詐誹謗、個人攻擊和低俗信息、有害信息,營造健康清朗的網絡空間。
22.依法保障文化產業做大做強。完善扶持文化產業發展的法規政策,為組建省報業、廣電傳媒集團,做大做強出版等文化企業集團,加快發展重點優勢文化產業,促進文化產業成為江西經濟的支柱性產業,提供法律服務和保障。
23.加大文化資源法律保護力度。注重運用法治手段保護江西文化品牌,不斷增強贛鄱文化影響力。加強對優秀地方文化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律保護,促進文化遺產資源在與產業和市場的結合中實現傳承和可持續發展。依法規范發展依托文化遺產的相關產業。推進文化資源產權制度改革,切實維護產權人合法權益。依法打擊查處破壞文化資源違法犯罪行為。
五、推進社會領域法治建設
24.實施法治惠民工程。堅持民生導向,緊貼民意需求,把“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納入法治惠民工程,依法維護群眾就學、就業、就醫、住房和享受社會保障等權益。建立法治惠民工程項目責任機制,實行項目化管理,逐一明確責任單位,實行部門聯動、齊抓共管。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法治惠民工程建設的評價依據,由群眾對法治惠民工程進行評議,評議結果納入法治建設考核內容,讓人民群眾對法治建設擁有更多的話語權。
25.保障農民合法權益。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利;依法促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保障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行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依法建立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的保障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全覆蓋,把進城落戶農民納入城鎮住房和社會保障體系。源頭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依法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26.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系統治理,提高黨委引領社會、組織社會、治理社會、服務社會能力,發揮各級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主導作用,發揮社會組織協同作用。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治理社會。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解決社會問題。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治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群眾利益訴求,把社會治理觸角延伸到社會最末梢,把服務工作做到群眾身邊。拓展信息技術應用廣度深度,提升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
27.規范社會組織管理。按照政社分開、管辦分離的要求,分類推進行業協會商會在機構、人員、財務等方面與行政機關脫鉤,嚴格規范現職和離退休國家公務員在社會組織擔任職務。完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負責人管理、資金管理、信息披露、監督檢查等制度。依法查處社會組織的違法違規行為。推動建立政府向社會組織購買公共服務制度。依法規范引導社會組織涉外活動,規范管理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贛活動。
28.嚴格公共安全監管。完善食品藥品安全標準體系,推動建立食品藥品追溯制度,實現從生產源頭到終端消費的全程嚴格監管。落實政府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責任追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深化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交通運輸、消防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和人員密集場所安全隱患專項治理,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依法建立自然災害應急管理體制,完善自然災害救助制度,健全救災應急社會動員機制,有效應對自然災害。
29.有效預防化解社會矛盾。建立調處化解矛盾綜合機制。依靠法治預防化解矛盾,把法治作為化解矛盾的首選方式和終極方式,在法治軌道上解決群眾訴求。依法規范信訪秩序,推行網上受理信訪制度,健全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完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聯動工作體系,形成多元化解矛盾機制。依靠基層、依靠群眾預防化解矛盾,努力實現“瑣事不出戶,小事不出村(社區),大事不出鄉鎮(街道),難事不出縣(市、區)”。
30.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以社會化、網絡化、信息化為重點,加快構建點線面結合、網上網下結合、人防物防技防結合、打防管控于一體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提高動態環境下預防、控制、打擊違法犯罪的能力水平,增強公眾安全感。健全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管控機制。完善特殊人群服務管理機制,加強對特殊人群的教育、矯治和綜合干預,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加強青少年教育管理,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按照“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的思路,探索建立輔警制度,壯大群防群治隊伍,組織開展群防群治活動,依靠群眾維護社會治安。發揮城鄉社區在社會治安防控中的基礎作用。深入推進基層、行業平安創建,以基層、行業平安促進社會平安。
六、推進生態文明法治建設
31.健全生態文明保護法規規章。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水資源管理、環境保護等法規規章。依法實行最嚴格的源頭保護制度、損害賠償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完善環境治理和生態補償制度。依法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對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任期重大資源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加強生態文明考核評價機制建設,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評價體系,推進生態文明示范省創建。
32.依法開發利用和保護國土資源。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施主體功能區制度。依法嚴格控制國土空間開發強度,穩定耕地保有量。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依法集約利用、高效配置土地資源。依法保護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地,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申報設立國家公園。統一水流、森林、灘涂等自然生態空間不動產登記,明晰自然資源資產產權。
33.保障生態環境安全。推動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保障機制建立。深化林權制度改革,保障林農合法權益。依法治理城市噪聲污染,控制區域復合型大氣污染。提升生態安全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高應對氣象、地質、地震災害防御能力。依法保護越冬候鳥和野生動植物。穩步提升森林覆蓋率。以實施鄱陽湖濕地、長江防護林、東江源頭生態恢復與保護等生態建設項目為重點,加大對“五河一湖”保護力度,優化生態環境。
34.促進資源能源節約集約利用。健全促進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的法規政策,推動能源、水、土地節約集約使用。實行合同能源管理,支持發展節能低碳產業,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促進以生態農業、綠色工業、綠色消費和現代服務業為主要內容的綠色產業發展。依法促進生產、流通、消費過程的減量化、再利用和資源化。依法完善重點生態功能區共享性生態補償機制,建立區域間環境治理聯動和合作機制。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
35.綜合治理環境污染問題。依法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開展環境綜合整治、工業污染治理、高污染地區生態修復等工作,推動合同環境服務制改革,促進生態工程建設。依法開展以流域為單元的生態綜合治理、山區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實施生態移民。以解決損害群眾健康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依法治理空氣、土壤、水源污染,對偷排、漏排、直排企業依法進行處罰和停產整治,凡整治未達到環保標準的依法關閉。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依法追究責任。依法建立和完善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獨立進行環境監管和行政執法。探索建立資源環保巡回法庭或資源環保合議庭,推行環境保護案件專業化審判。鼓勵支持開展環保公益訴訟,維護環境公共利益。
七、法治江西建設保障措施
36.完善地方立法。加強省委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全力支持有立法權的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立法權。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的主導作用,強化人民代表大會的立法職能,拓寬基層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渠道,認真吸收并積極回應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發揮政府的基礎作用,合理提出立法項目,防止重復立法。健全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清理并依法廢止或修改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
加強立法監督。規范立法程序,改進立法選項工作,公開征集立法項目,編制立法規劃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健全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機制,推進立法聽證工作,充分調動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的積極性,發揮媒體作用,暢通和拓展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渠道。通過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方式回應社會關切,使法規規章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完善法規立項論證機制、法規調研評估機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法規起草機制,切實防止和克服地方、部門利益法制化傾向。改進法規審議工作,開展法規質量評價,重點評價立法質量和社會效果,提高立法水平。
37.健全普法機制。實施全民普法教育規劃,重點加強領導干部、農民、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識,促進全社會信仰法律。堅持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法制度。各級黨校和干部教育培訓機構把法制教育納入培訓計劃和教學課程。國家機關錄用工作人員把法律知識列為考核必備內容,并對工作人員進行法律知識考試和執法實績考核。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把法制教育列入教育計劃,并認真實施。
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活動。完善城鄉公共活動場所法治宣傳教育設施,采取建設法制宣傳長廊、法治文化主題廣場(公園)、法治文化體驗館、組織法治文藝演出等方式推進法制教育。強化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大眾傳媒的普法責任,發揮媒體在法制宣傳中的作用。在文化藝術作品中植入法治元素。評選法治人物和法治事件,培育樹立法治先進典型。
加強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積極實施卓越法律人才培養計劃,支持省內高等院校打造法學重點學科和研究基地。加強高校師生理念教育,培養政治堅定、專業精通、道德高尚的專業法律人才。發揮法學會和高等院校等法學研究主陣地作用,組織開展法學和重大法治理論課題研究,為法治江西建設提供理論支撐。
38.公正執法司法。堅持把公平正義作為執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線和核心價值追求。加強執法司法規范化建設,規范自由裁量權,確保程序流程化、裁量標準化、行為規范化,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執法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決不允許對群眾的報警求助置之不理,決不允許讓普通群眾打不起官司,決不允許濫用權力侵犯群眾合法權益,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
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嚴格實行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嚴格執行法定證明標準,堅持疑罪從無。落實和完善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嚴格執行案件辦理期限制度。規范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嚴格規范減刑、假釋和保外就醫程序。保障律師會見、閱卷、調查取證和辯護權利。
強化訴訟活動法律監督,依法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執行等各個訴訟環節進行法律監督,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訊逼供、枉法裁判、超期羈押等突出問題,健全審查逮捕、審查起訴、檢察建議、檢察抗訴等監督機制,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39.強化權力制約。構建決策科學、執行堅決、監督有力的權力運行體系,形成科學有效的權力制約和協調機制。推進權力監督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加大權力監督立法力度。增強各類監督主體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把握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提升監督水平。加強監督結果的運用,對決策失誤、違法行政、濫用職權、失職瀆職等行為,嚴肅查究責任,提高監督制約權威。
規范各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職責權限,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和職能,明確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加強和改進對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推行地方各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嚴格監督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把一切權力關進法律和制度的“籠子”,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實現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違法必追究。完善黨務、政務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推進決策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讓一切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健全權力監督制約體系。強化黨內監督,確保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依據憲法法律和黨章規定行使權力。強化人大監督,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強化政協民主監督,促進民主決策。加強行政監察和審計監督,強化執法監察、廉政監察和效能監察,支持審計、監察等部門依法行使監督權。強化司法監督,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強化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規范互聯網監督。
40.推進依法治理。全面推進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鄉鎮(街道)等創建活動。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區)創建工作,引導群眾在城鄉社區治理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開展誠信守法企業創建工作。開展行業、單位依法治理工作,推進依法行政示范單位、依法治校示范學校、學法用法示范單位和法治中心等創建工作。
41.優化法律服務。完善包括律師、公證、基層法律服務、法律援助、法制宣傳教育、仲裁、司法鑒定在內的法律服務體系,規范法律服務主體、行為、秩序。加強分類管理,引導各類法律服務機構合理分布、有序發展,培育一批有影響、有特色的法律服務機構。嚴格實行法律服務市場準入制,對不具備主體資格的機構和個人,一律清理出法律服務市場。
健全法律服務人員執業狀況評價機制和獎懲機制,加大對法律服務行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加強仲裁、司法鑒定機構規范管理。完善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違規執業懲戒制度,加強律師職業道德建設,發揮律師在依法維護公民和法人合法權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服務政府決策和行政管理。加強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引導企業依法經營管理,維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拓展民生領域法律服務,解決涉及群眾切身利益方面的法律問題。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發揮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法律服務志愿者作用,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
42.構建社會信用體系。依法建立國家機關、行業組織、市場主體、社會各界和公民個人共同參與的統一信用體系,完善信譽評價、合同履約、不良行為等信用記錄,實現信用信息資源共享。健全行業信用自律機制,促進行業守信自律。加強企業信用建設,推動企業誠信生產經營。強化社會信用教育,形成誠實守信社會風尚。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機構,加強信用服務市場監管。建立和完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共享及信用懲戒機制。褒揚誠信,懲戒失信,營造誠信光榮、失信可恥的社會氛圍。
八、法治江西建設組織實施
43.加強組織領導。法治江西建設在省委統一領導下進行。形成黨委統一領導,人大、政府、政協以及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的法治建設工作格局。省委成立法治江西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法治江西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指導、協調和督促落實法治江西建設各項工作。
44.建立推進機制。建立領導負責機制,各地、各部門、各單位黨政領導班子,對本地、本部門、本單位法治建設負總責,黨政一把手為首要責任人。建立部門聯動機制,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推進法治建設。健全社會協同機制,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群眾團體和人民群眾參與法治建設積極性。建立檢查督辦機制,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推動法治江西建設順利開展。
45.嚴格考核獎懲。建立科學的法治建設指標體系和考核標準,將法治建設成效列入各級黨政領導班子、黨政領導干部和司法執法部門年度考核內容,嚴格實行獎懲。各級黨委把遵守法律、依法辦事作為考察識別干部的重要條件和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建立過錯問責制度,對發生重大問題的地方、部門和單位及其責任人,實行責任倒查和過錯問責;問題嚴重的,依法依紀嚴肅查處領導干部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