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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工資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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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上調

2015年3月6日,北京,國誼賓館會議廳。該賓館隸屬于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賓館管理中心。

10月20日,財政部下發《關于調整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住宿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調整聚焦于提高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的住宿費標準,費用提高數額從10元到300元不等。

10月21日,在手機上翻看微信時,國務院某部委辦公廳的正科級干部趙林眼前跳出一條消息: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員出差住宿費標準上調。但他只瞄了幾眼,“沒細看,這個對我們應該沒什么影響。”

近十年來,中央公務員出差住宿的標準調整了3次。那么,中央公務員平時出差住的是什么樣的酒店?財政部規定的住宿費標準,能否滿足他們的需求?

住到哪里?

定點飯店取消之后選擇更寬

多位受訪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向新京報記者表示,他們出差時入住的酒店,基本上都是三星級起步。這些酒店往往是具有官方背景的酒店,例如省委賓館、市委賓館等。

雖然入住的往往都是星級酒店,但趙林和國務院直屬機關廳級官員馬浩告訴新京報記者,其實他們對住宿的要求并不高。“只要干凈、安全就可以了。”馬浩說,自己外出旅游的時候還住過家庭旅社。

國務院某直屬機關的副處級干部林磊曾經多次跟部級官員一起出差,他說,有些領導官職較高,反倒不太在乎住宿的條件,到哪兒能睡下就行。

中央公務員出差住宿的現狀,至今仍遺留著定點飯店制度的烙印。

2006年,財政部印發的《中央國家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管理辦法》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出差實行定點住宿,出差人員須到定點飯店住宿。

這項制度實施了8年。按慣例,財政部每兩年會在全國范圍內公開招標。招標完成后,財政部會印成手冊發給中央國家機關各單位。

國務院直屬某國家局的正科級干部劉洪介紹,在定點飯店制度取消前,他每次出差前都要找到大約300頁的定點飯店手冊,按照手冊上登記的情況選擇要入住的酒店。“手冊是財政部發的,每個司室都有。”

劉洪說,基本上每個縣市都有兩三家或更多定點飯店,以保障中央公務員出差的需求。

那么,這些由財政部招標的定點飯店是什么規格?財政部在《關于做好2013-黨政機關出差和會議定點飯店政府采購工作的通知》中明確,出差定點飯店以三星級(含三星級)以下的飯店為主,具備衛生、安全等基本條件并提供全部客房。

中青報2013年的一篇報道稱,據統計,當時在全國31個省(區、市)中,有明確酒店信息的定點飯店共計4740家,除去910家星級不明的酒店外,合計有3830家。其中,三星級酒店1746家,四星級酒店1438家,五星級酒店369家。三星級(不含三星級)以上的酒店,占了明確星級的所有酒店的一半多。

9月,財政部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解答》中明確說明,新修訂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不要求出差人員必須入住定點飯店。今年起,財政部也不再組織招標采購出差的定點飯店。

今年以來,趙林曾多次出差。他發現,雖然定點飯店取消了,但機關專屬的“協議價”仍存在。而且,這些價格往往卡在財政部公布的標準線上。

新京報記者近日致電河北、河南、江西、吉林等省份省會城市具官方背景的酒店,被告知目前中央公務員持公務卡或單位公函住宿,即可享受協議價。與調整之前,來自中央的廳級(不含廳級)以下官員前往相關省份出差的住宿報銷標準相比,其中三省的相關酒店的標準間協議價與報銷標準保持一致,另一省的標準間協議價比報銷標準低10元。

定點飯店制度也帶來了一定的變化。趙林說,以前出差只能入住定點飯店,住到其他酒店就不能報銷。相比而言,現行的住宿費限額模式更加合理,方便他們根據工作需求靈活選擇酒店。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財政部關于住宿標準的最新調整政策出臺后,還有細心的地方黨報梳理出了當地數十家不超標的三星級酒店,供中央和國家機關各級公務員參考。

超標咋辦?

專屬協議價低至2折

剛進國務院某部委辦公廳工作時,趙林每次出差都仔細查看報銷標準,因為如果酒店超標,住宿費難以報銷。但后來他發現財政部給的住宿標準不算高,而實際住的都是星級酒店。

“我們住的酒店價格不是跟著市場走的,主要是跟著財政部發布的標準走。”趙林說。

南方某省一位處級官員曾多次接待中央公務員,他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中央公務員到地方住宿不會超標,因地方簽訂協議的酒店客房價格都是跟著報銷標準走的。

至于地方自掏腰包補超標差額的情況,該官員表示,超標部分可按餐費走賬,在具體操作中往往超不了多少錢。他說,現在提了標準,超標可能性就更小了,這有利于減輕地方負擔。

林磊向新京報記者分析說,以前財政部每兩年招標定點飯店時,許多酒店為提高檔次,或為拉到長期穩定客源,往往不惜自降身價,將協議價定到門市價的一半甚至更低。

有媒體在2013年曾通過“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統計發現,四星級以上高檔定點飯店中,客房和會議室價格均分為“門市價”和“協議價”。住宿一晚的“門市價”,動輒達4000-7000元,而“協議價”多在500-600元內徘徊;會議室的“門市價”有的高達數萬元,“協議價”卻能低至2-3折。

近日,新京報記者多次嘗試進入“黨政機關出差會議定點飯店查詢網”,發現已無法登錄。

不過,與政府協議好的價格,也有變卦的時候。

在定點飯店制度施行期間,林磊在一次出差時,到達提前預訂好的酒店后,被工作人員告知已滿房。

林磊記得,酒店工作人員的原話是,“我們這兒沒房間,這個價格不行了。”

言外之意就是,如果按門市價,就有房可住了。

無奈之下,林磊硬著頭皮住了進去。房價超標部分,最終由地方政府補上。

如何接待?

地方接待有“自由動作”

多位受訪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表示,酒店的選擇主要由地方主導,他們出差前往往要和當地相關職能部門聯系,到達入住時,會核實酒店是否超標。

不過,多位受訪中央公務員表示,在八項規定出臺前,一個多次出現的情況是,中央公務員住進超標酒店,地方將超出的差額補上。不過,隨著財務制度越來越嚴格,這種情況逐漸減少。“地方也很難操作了。”

在中央公務員住宿酒店問題的變遷中,房間也是一個重要問題。多年以來,按規定,司局級以下人員需2人擠一間房。這一令許多公務員頭疼的規定,去年由財政部明確宣告不再做硬性要求。

事實上,在具體操作中,這樣的規定也有回旋余地。還是科級干部時,林磊曾前往東北出差,同行的還有另一科級干部。

出差頭天,兩人按規定住了一間房。第二天,兩個當地處級干部的房間就和兩人調換了,本應住雙人間的林磊住進單人間。

在對中央公務員的接待上,地方可操作的“自由動作”不止這些。

劉洪透露,中央國家機關人員到外地出差,根據工作性質不同可分為多種情況。其中,既有給增光添彩的“好活兒”,也有去挑刺兒的“爛活兒”。待遇自然會有差別。

劉洪接著說,從另一方面來講,不同機關、部委之間,權力上的差異,也會體現在出差待遇上。

據劉洪了解,一些強勢部委的公務員出差時,地方在接待上自主增加服務項目的可能性往往更大。例如,在入住酒店后,地方會為其安排游泳、健身等附加服務。這些費用,自然由地方買單。

財政部似乎也注意到這個問題。今年2月,財政部發文指出,會議定點場所有權拒絕黨政機關提出的超出協議的服務項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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