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長制是從河流水質改善領導督辦制、環保問責制所衍生出來的水污染治理制度。那么,村級河長制方案怎么寫呢?具體內容如下所示,希望能幫助到你們。
村級河長制方案一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按照《安福縣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及《安福縣2017年“河長制”工作要點》有關要求,全面落實鄉、村水生態環境治理責任,建立健全河流水庫保護管理體制機制,結合我鎮河流水庫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全鎮境內所有河流、小(二)型以上所有水庫及山塘,均實施“河長制”管理。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段負責,部門協作,全民共治,構建河流水庫保護管理工作機制。堅持遵循自然規律,依法依規科學開發、利用和保護,保障河流水庫健康。堅持綜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統治理,注重長遠效果。堅持區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協調推進,水域陸地共同發力,全面改善水環境,促進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
三、主要目標
(一)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建立“河長主治、源頭重治、水陸共治、部門聯治、群防群治”的河流水庫保護管理體系,全面實施“河長制”。
(二)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建成河流水庫健康管理機制和保障體系,實現常態化管理,確保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現象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實現河暢、岸綠、山清、水秀、天藍、景美的生態保護目標。
四、組織體系
(一)構建鎮、村二級“河長”組織體系
建立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河長制”組織體系。鎮設立“總河長” 、“副總河長”、“河段長”;村設“河長”、專管員、保潔員和巡查員。
(二)明確工作職責
各級“河長”是所轄河流水庫保護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總河長”負責領導本鎮內“河長制”工作,承擔總督導職責。
“副總河長” 協助“總河長”領導本鄉內“河長制”工作,承擔總調度職責,負責編制全鎮河流水庫綜合整治規劃, 擬定全鎮河流水庫綜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點整治任務;做好河流水庫調度工作,組織實施督查通報,協調處理全鎮河流水庫綜合整治問題;負責落實市、縣河流水庫信息化平臺整合、建設與管理;對重大決策事項跟蹤督查;協調組織檢查考核工作等。
鎮“河段長”、 村“河長”負責抓好轄區內河流水庫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潔、生態修復工程的具體實施、河流水庫的保護管理工作,抓好具體問題的協調解決。
五、主要任務
(一)10月20日前,鎮村兩級簽訂目標責任狀,各“河長”戴“紅袖章”履責、各村專管員、保潔員和巡查員到崗到位,各司其職,嚴格落實“河長制”。
(二)10月底前,鎮村兩級設立并公布反映河流水庫問題的投訴舉報電話。
(三)10月底前,對侵占河流水庫水域及岸線、非法采砂、非法設置入河入庫排污口等亂占亂建、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開展一次專項聯合執法整治工作。
(四)開展漁業資源保護專項整治,嚴禁毒魚、電魚、藥魚。
(五)推動畜禽養殖污染控制,10月底前對經查實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畜禽養殖企業或大戶予以處罰、整改或關閉。11月底前完成各村畜禽養殖適養區、限養區和禁養區的劃分。嚴防新增污染源,從源頭有效控制新增畜禽養殖污染源。
(六)大力發展生態農業,推進農業化學肥料、農藥零增長、負增長治理。
(七)著力推進農村清潔工程,加大農村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治理,推進生態鄉鎮、生態村創建。
(八)積極推進集鎮污水處理系統建設,強化集鎮生活污水治理。
(九)強化監管,落實最嚴格的水環境監管制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鎮黨委、政府把實施“河長制”、保護河流水庫健康,作為當前和今后長期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工作。成立嚴田鎮“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黨委副書記、鎮長朱琳任總河長,水利分管領導姚智涵任副總河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水務站站長彭志毅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創新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河長”負責牽頭召集責任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河流水庫保護管理重點難點問題。召集人根據工作任務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每年召開2次以上成員會。建立問題督辦制度,由“河長”簽發督辦單,對河流水庫保護管理重要事項進行督辦。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日常工作溝通與協調,定期發布“河長制”工作信息,通報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調度、一季一評析、一年一總評”。建立管養工作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河流水庫管養水平。
(三)落實資金。落實“河長制”專項經費,重點保障水質水量監測、規劃編制、評先獎勵、信息平臺建設、河流水庫劃界確權、突出問題整治及技術服務等工作費用。足額保障河流水庫巡查保潔、堤防工程等日常管養經費,納入鎮財政預算。加大城鄉水環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資金投入,積極探索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河流水庫環境治理與保護,推進江河流水庫管護市場化。
(四)嚴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建立考核獎懲制度,以水質水量監測、水域岸線管理、河流水庫生態環境保護等為主要考核指標,健全河流水庫管理與保護“河長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五)宣傳引導。廣泛宣傳河流水庫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在河流水庫顯要位置樹牌立碑,設置警示標志,設立“河長”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圍、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系方式,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加強生態文明教育,組織中小學生開展河流水庫保護管理教育,增強中小學生的河流水庫保護意識。
村級河長制方案二
為確實把西城鄉建設成生態文明之鄉。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實施意見》(贛發[2014]26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贛辦字[2015]50號)精神,按照《黎川縣實施“河長制”工作方案》要求。全面保護好西城鄉河流,生態環境治理建設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西城鄉境內自然環境實施“河長制”法制責任管理。
二、開展工作
1、鄉、村分級負責,各直屬部門協作,構建工作管理綜合整治。
2、做好環保宣傳知識,從中、小學生起認識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
3、建立鄉級政府網絡站并公布(河長)的名單,設立投訴舉報平臺,舉報熱線為“河長制”工作辦公室。
4、2017年6月底前擬定鄉村“河長制”工作方案,完善各項責任制度。
5、禁此河內電魚,毒魚、炸魚,違者依照法制追責。
6、加強鄉、村水域水量水質的監測,建立污染倒渣,人為污染的登記排查。
7、對全鄉各村河道亂建,亂占、亂圍、亂堵、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的違法行為,依法治理。
8、鄉,村聘請河道專職帶薪巡查員,清潔工。
三、組織體系
1、西城鄉河區域與支流域相結合的“河長制”體系。建立“鄉河長”和“村河長”。鄉長承任鄉級“河長”村主任為村級“河長。村小組設專管員,巡查員,保潔員。
2、“河長”職責。各級“河長”是所轄河道,小溪、山塘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領導本鄉內“河長制”,總督導、總調度職責。
3、負責抓好轄區內河流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潔、生態修復工程的具體實施、保護河流通暢的管理工作,抓好具體問題的協調解決,檢查督導村級“河長”履行職責。
4.鄉“河長制”辦公室職責。編制全鄉河道綜合整治規劃, 擬定全鄉河道綜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點整治任務;做好河道,電站調度工作,組織實施督查通報,協調處理全鄉河道綜合整治問題;負責河流信息化平臺整合、建設與管理;對重大決策事項跟蹤督查;協調組織檢查考核工作等。
四、主要任務
1、統籌鄉河湖庫保護管理規劃。遵循河湖庫自然規律和經濟社會發展規律,根據河功能定位,堅持嚴格保護與合理利用原則,將生態理念融入鄉建設、河整治、環境治理、產業發展等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科學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各領域、各部門、各行業專項規劃。規劃應統籌考慮當地水資源條件、環境承載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態安全。
2、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堅持以水定鄉、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產,以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
3、開展河源頭和飲用水源地保護。加強主要河流源頭、重要水源涵養地的水環境保護,劃定禁止開發范圍,實現河流源頭保護區污水“零排放”。
4、加強水體污染綜合防治。全面貫徹國務院《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加強農業、鄉、村群眾生活、畜禽養殖、農業水源污染防治,落實部門職責,分頭推進防治措施。在環境敏感區、生態脆弱區、水環境惡化區域,執行嚴格的水污染排放標準。
5、強化跨界斷面和重點水域監測。加強河水跨界斷面、主要交匯處、重點水域的水量水質水環境監測,強化突發水污染處置應急監測。
6、推動河流水源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加快鄉,村水環境整治,實施農村清潔工程,大力推進生態鄉、村、生態村和綠色小康村創建活動。
7、加強監管。落實最嚴格的水環境監管制度,強化監管。
8、落實河湖庫保護管理制度及法規。落實河床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對水域自然生態空間確權登記。
五、能力建設
1、加強領導。鄉黨委、政府要把實施“河長制”、保護河流健康,作為當前和今后長期推動生態文明建設的長效工作。
2、創新機制。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河長”負責牽頭召集責任單位,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河流保護管理重點難點問題。召集人根據工作任務和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每年召開2次以上成員會。建立問題督辦制度,由“河長”簽發督辦單,對河道保護管理重要事項進行督辦。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加強日常工作溝通與協調,定期發布“河長制”工作信息,通報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調度、一季一評析、一年一總評”。建立管養工作市場競爭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提升河道管養水平。
3、落實資金。落實“河長制”專項經費,重點保障水質水量監測、規劃編制、評先獎勵、信息平臺建設、河流區域劃界確權、突出問題整治及技術服務等工作費用。足額保障河道巡查保潔日常管養經費,納入鄉財政預算。加大鄉、村水環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態保護修復等項目資金投入,積極探索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河流環境治理與保護,推進河流、河道管護市場化。
4、嚴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建立考核獎懲制度,以水質水量監測、水域岸線管理、河流生態環境保護等為主要考核指標,健全河流管理與保護“河長制”績效考核評價體系。
5、宣傳引導。要廣泛宣傳河湖庫保護管理的法律法規。在河湖庫顯要位置樹牌立碑,設置警示標志,設立“河長”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圍、姓名職務、職責和聯系方式,接受群眾監督和舉報。加強生態文明教育,組織中小學生開展河流、河道、小溪、山塘保護管理教育,增強中小學生的河流保護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