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教育局出臺《威海市初中學業考試及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意見》,明確了普通高中錄取、特殊考生錄取等辦法。明年起,威海取消普通高中的擇校生招生。
市教育局工作人員介紹,初中在籍學生都應參加學業考試,考試成績作為初中畢業和高一級學校錄取新生的主要依據。戶籍在威海市以外、因回原籍參加升學考試導致不能參加我市學業考試的,需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出具的考試成績證明作為初中畢業的依據。
《意見》規定,初二學生應參加信息技術、地理學科考試報名;初三學生應參加歷史、生物學、生物學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報名;初四學生應參加語 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報名。因轉學、休學等原因,初二、初三期間未參加信息技術、地理、歷史、生物學等學科學業考試 的學生,同時參加上述學科補考報名。初三需要重考信息技術、地理等學科的學生同時參加上述學科重考報名。
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學、地理學科考試時間為6月12日至14日。
自起,我市取消普通高中的擇校生招生。未參加我市初中學業考試的學生,任何高中學校不得錄取。違規或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根據規定,各區市要在7月1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錄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