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業的經理人,無論是創辦者的家族成員還是非家族成員,只有獲得合理的待遇,才會對企業作出最大的貢獻;激勵機制的缺失,則可能造成優秀經理人出走,致使企業經營受到沖擊。
對職業經理人的激勵,使得創維在黃宏生入獄后仍持續壯大;光明乳業的品牌危機,則可能與其高管激勵方案失衡有關。針對職業經理人和家族經理人,家族企業需要不同的激勵方案,對前者可采用錦標賽式薪酬設計,對后者需確保其股利與股權繼承,如果家族使用信托方式持股,則需給予后者更多的薪酬回報作為彌補。
創維的經驗:
激勵經理人大有必要
一家企業的經理人,無論是創辦者的家族成員還是非家族成員,只有獲得合理的待遇,才會對企業作出最大的貢獻;激勵機制的缺失,則可能造成優秀經理人出走,致使企業經營受到沖擊。這方面,黃宏生家族控制的創維集團有過深刻的經驗教訓。
被譽為“彩電業第一職業經理人”的陸強華,1996年離開上海廣電股份公司加入創維后,在4年間將創維的年銷售額由7億元提升到44億元。可惜黃宏生對員工的激勵不足,有報道指,黃對陸的薪酬承諾很難兌現,這導致了陸2000年帶領手下150多名銷售骨干離任,投奔同行業的高路華。創維集團的營銷系統遭到空前重創,2000年虧損1.26億元。
黃宏生痛定思痛,開始對員工加大激勵,例如2002年重賞科技功臣李鴻安100萬元和300萬份股票期權,邀請核心高管人員進入董事會,并拿出1億股股票期權(約占總股本的5%)分配給集團要員。到2008年,創維實現營收153.29億港元,盈利達5.03億港元。就算在老板出事之后(黃宏生及其弟黃培升2006年7月被香港區域法院裁定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等四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黃宏生至2009年7月才出獄),企業也沒有崩塌甚至還在壯大,可算是創造了一個奇跡。
黃宏生入獄后不僅沒有減持創維數碼(00751.HK)股權,還繼續監察員工表現并進行激勵,比如提出2007/2008年度節約4億元開支,并愿意拿出其中一半獎勵有功高管和員工。
創維一例說明兩件事:一是經理人得到妥善的激勵,是企業成功的重要元素;二是職業經理人的主要任務是提高企業的營運效益,促使其達到未來的營運目標是激勵方案的拿捏重點。
針對職業經理人與家族經理人的不同激勵方式
一般而言,企業激勵經理人的舉措主要包括兩種,即薪酬回報及晉升機制,二者常常相輔相成。如何恰當地使用這兩種舉措,則需視企業的特性及其所需的不同人才而定。比如家族企業的發展壯大,往往有賴于職業經理人與家族經理人的緊密合作,因此,企業一方面要激勵職業經理人發揮營運管理的成效,另一方面要激發家族經理人延續家族企業的使命感。
企業營運效益一般是可量度的,所以,可以用年薪、花紅這類較實質的薪酬回報對職業經理人作出激勵,而他們晉升的階梯大多都離不開營運的層面,晉升路徑有序而緩慢。反觀家族經理人,通常是家族企業的繼承人,他們晉升的速度看似較為無序且快速,例如香港的利豐集團第四代繼承人馮裕鈞,在入職7年內便由采購員升至執行董事,比非家族成員的晉升速度要快約20年。這看似內外不公平的晉升速度,主要在于家族經理人的任務是傳承企業的特殊資產,并扮演導航、協調及監察的角色,因此,他們在特定職務上的歷練便不需如職業經理人般專業。
既然家族經理人將來是企業的一把手,而且晉升飛速,那么,職業經理人為何仍愿為家族企業效命?美國芝加哥大學的兩位學者拉齊爾(Lazear)與羅森(Rosen)于1981年提出的錦標賽理論(tournament theory)可能對這個問題有啟示。職業經理人在爭取升遷的過程中,就好像在進行一場錦標賽。要誘使他們在攀爬至更高層級的競賽中付出最大的努力,各層級間的薪酬應有顯著的差額,特別是在最高與次高級別經理人之間。在西方的企業中,總經理(CEO)通常是經理人晉升階梯的頂點,即錦標賽的最高位置,因此,其薪酬遠超過其他級別。
在家族企業中,董事長大多由家族成員擔任,職業經理人晉升階梯的頂點比非家族企業為低,故而,其頂點級別(總經理)的薪酬應高于非家族企業同級的水平,他們才會感受到合理的激勵。例如在香港,坐和記黃埔(00013.HK)第三把交椅的霍建寧是出名的打工皇帝,其2009年以1.24億港元高踞打工者薪酬榜首,時薪達14188港元,比起很多非家族企業的第一把交椅還要高出許多(表1)。
需要注意的是,重賞企業內最高位置的職業經理人,并不是錦標賽式薪酬設計的目的,其真正目的是激勵最高位置以下的次級經理人努力向上,因為即使他們無法晉升為企業的第一決策者,退而其次成為企業內最高的非家族經理人,回報亦非常可觀。
反觀家族經理人,雖然晉升快速,但似乎在現金、花紅與期權等薪酬設計上平淡無奇。這是因為,延續家族企業的使命感難以由短期的物質收入激發,確保股利所得與最終繼承家族股權,是他們最直接且長期的激勵。不過,如果家族使用信托方式持股,家族經理人最終也不會擁有這些股權,而只可與其他家族成員分享股利,因此,企業便需要在其他方面(例如直接的薪酬回報)對他們加大激勵。
我們研究了104家香港上市家族公司中最高報酬的家族經理人(多數是企業的主席、副主席、董事長、總經理或行政總裁)2008年的報酬總額,結果發現,如果家族使用信托方式持股,其報酬總額明顯較高,中位數為601.1萬港元;如果家族直接持股,其報酬總額的中位數只有413.5萬港元(圖1)。另外,我們比較了他們的報酬總額與公司總資產的比例、報酬總額與公司凈利潤的比例,其中,以信托形式持股的,比例的中位數分別是0.25%和4.07%,均高于直接持股家族的0.17%和1.5%。這些結果顯示,以信托方式持股的家族經理人需要更多直接的薪酬回報,以彌補失去家族股票繼承權的損失。
光明乳業的教訓:過猶不及與不公平的股權激勵均不可取
在使用薪酬回報激勵經理人時,除了直接的年薪、花紅、傭金外,股權或股票期權(stock options)也是企業常用的方式。唐駿在2004年由微軟加盟盛大網絡(SNDA.NASD)時曾表示,自己一定會在盛大工作滿3年,其中很大的誘因是盛大與其訂立的回報結構是薪酬再加266.1976萬股盛大期權,這些期權分4年執行。到他2008年離開盛大時,這部分期權的收益達數千萬美元,而盛大在唐駿的帶領下亦完成了走向國際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