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稽查考核管理辦法
The staff examines the inspection policing method
第一條 制定考核管理辦法的目的
為了確保酒店崗位責任制的貫徹落實,強化內部管理,通過對員工實施酒店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操作規程的全面考核,創造內部管理良性的競爭機制和激勵機制,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制定考核管理辦法的原則
1、可操作性原則
本辦法各項實施細則力求具體、明確、可行。考核主要通過量化的獎、扣分形式進行。
2、考核管理模式
本稽查考核系統橫向分三個口(1)本部門(2)歸口職能管理部門(3)質檢部;縱向分三層級(1)部門主管級(2)部門總監(經理)級(3)店級,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總值及質檢部(員)代表總經理行使督導檢查職權,以“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實施層級管理。
3、與經濟利益掛鉤的原則
本考核辦法將獎、罰分與當月工資直接掛鉤,按獎、罰分數對當月工資執行
同百分比數的增、減。
4、與員工晉級、晉升,管理人員管理職責考核掛鉤的原則本辦法明確規定了員工包括各級管理人員,考核累計結果將與行政獎勵、處罰相對應,與評優、晉級、晉升、降薪、降級、降職、辭退掛鉤。
5、嚴格管理,一視同仁的原則制定本辦法,是為了在酒店日常經營與管理工作中,從“嚴”字上下功夫,執法處事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實行在規章制度和考核辦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
第三條 制定考核辦法的依據
1、員工獎勵條例(第五章);
2、員工違規處罰條例(第六章);
3、各部門崗位工作職責;
4、各部門崗位操作規程;
5、管理人員《管理責任書》;
6、酒店其他管理規章制度。
第四條 考核管理“三不放過”的實施原則
1、對發現的問題沒有搞清楚不放過;
2、違紀人對錯誤沒有認識不放過;
3、問題沒有最后處理結果不放過。
第二章 稽查考核方式
Chapter two Check the way of examining
橫向考核方式
本部門考核
由部門內部管理人員組織實施,對員工及部門管理人員違紀違規行為實施獎、罰。部門經理(總監)有權對屬下員工及基層管理人員實施即時處罰,開出《扣罰單》,交質檢部登記、統計后,由人力資源部執行罰金。部門主管、領班有權對屬下員工違規違紀行為實施即時處罰,開出《扣罰單》,交由部門經理(總監)簽名后,交質檢部登記、統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罰金。《扣罰單》一式思而學教育,第一聯由人力資源部存員工個人檔案;第二聯由質檢部存查、登記和統計;第思而學教育由當事人所在部門收存。
歸口職能部門考核
由職能歸口管理部門根據相關的規章制度對員工及管理人員實施考核。如人力資源部根據員工樓及員工餐廳有關管理規定對違規員工實施即時處罰;如保安部有權對違反酒店消防管理制度等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即時處罰;由職能歸口部門開具《扣罰單》,交由相關部門經理(總監)簽認后,交質檢部登記、統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罰金。
質檢部考核
由質檢員根據酒店相關獎、罰依據,對酒店全體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應履行的崗位職責,應執行的操作規程以及應當遵守的規章制度(如勞動紀律、行為規范、語言規范、儀容儀表規范、工作質量等)等情況進行稽查,對當事人及相關責任人實施獎、罰。質檢員可直接開具《扣罰單》,交由相關部門經理(總監)簽認后,交質檢部登記、統計,由人力資源部執行罰金。
縱向考核
1、部門主管級
此級考核指部門領班、主管級對屬下員工的考核。對象是員工本人。
2、部門經理(總監)級
此級考核處罰責任除當事人本人外,將同時界定當事人違紀違規責任歸口之
各級管理人員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并做出相應扣罰。
3、店級
由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總值及質檢部(員)代表總經理行使督導檢查職權。此級考核處罰責任除當事人本人外,將同時界定當事人違紀違規責任歸口之各級管理人員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管理責任追究至副總經理。凡店級檢查,違紀違規行為均可加重1-5倍從嚴處罰。
發生下列情形,由質檢部審查核實后,對部門管理責任人實施加倍處罰,并通報批評:(1)部門故意漏考;(2)故意隱瞞員工違紀違規事實或拒報的(不公開或不執行扣罰的)。
第三章 連帶責任
與酒店實施層級管理,管理人員責、權、利對應原則相適應,本考核辦法實行層級關聯扣罰的連帶方式。下級違規被扣罰,原則上需追究上級督導管理責任。
連帶責任扣分采用向上逐級對半遞減的辦法扣分,最小扣分額度為0.5分。
連帶責任的界定
1、連帶責任,指因上司培訓、督導、管理不力導致下級違紀違規之情形。
2、管理責任連帶范圍的界定(以員工違規為例):
(1)員工違紀違規屬輕微過失的,連帶責任追究至領班、主管;
(2)員工違紀違規屬較嚴重過失的,連帶責任追究至領班、主管、直屬經理;
(3)員工違紀違規屬嚴重過失的,連帶責任追究至領班、主管、直屬經理、部門經理、總監;
(4)當確需擴大連帶責任追究范圍時,檢查人應酌情請示相關上級后決定;
(5)其他各級人員違紀違規連帶責任的追究按以上方法類推;
(6)連帶責任實施實行層級負責制,由總經理決定在相應的責任事故中總經理是否應承擔連帶責任。
3、部門月違紀違規率與部門第一負責人(部門經理或總監)的連帶責任。
(1)將部門月違紀違規率與部門第一負責人的管理責任掛鉤。對部門當月未追究至部門第一負責人的員工違紀違規行為計算違紀違規率,若違紀違規率超過10%的,對部門第一負責人實行連帶責任扣分。
(2)部門違紀違規率(V)=部門月違紀違規次數(A)/部門月末員工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