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斯搶劫銀行的故事
有個名叫喬斯的亡命之徒,在美國搶劫了一家銀行,然后帶著錢逃回老家。可等美國警察抓住喬斯,他已經把錢藏起來了。由于語言不通,警察找了個當地人做臨時翻譯。警察拔出槍對準喬斯的腦袋,對翻譯說:“告訴他,如果他不說出來,馬上打死他!”翻譯立即告訴喬斯:“警察說,如果你不說,他們就打死你。”看著眼前黑洞洞的槍口,喬斯對翻譯說:“告訴警察,我把錢藏在河邊的橋上了。”翻譯回頭對警察們說:“喬斯說,打死他也不說。”接下來不用問也知道,翻譯騎上快馬直奔藏寶地點發財去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會以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來指導自己的行為。這種現象在經濟學上被稱為“激勵不相容”。
什么是“激勵相容”?
2007年獲得諾貝爾經濟學獎的美國明尼蘇達大學經濟學名譽教授里奧尼德·哈維茨創立了“激勵相容”理論。在市場經濟中,每個理性經濟人都會有自利的一面,其個人行為會按自利的規則行為行動;如果能有一種制度安排,使行為人追求個人利益的行為,正好使基層員工與企業實現集體價值最大化的目標相吻合,這就是“激勵相容”。
現代經濟學理論與實踐表明,貫徹“激勵相容”原則,能夠有效地解決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之間的矛盾沖突,使行為人的行為方式、結果符合集體價值最大化的目標,讓每個員工在為企業多做貢獻中成就自己的事業,即個人價值與集體價值的兩個目標函數實現一致化。
“激勵相容”的管理意義
現在,許多企業存在著“激勵不相容”問題,在具體工作中表現為,企業認為員工“沒有集體觀念”、“個人得失看得太重”、“沒有長遠發展的眼光”等;另一方面,個人則認為企業“沒有為個人的發展提供足夠的空間”、“制度設計不合理,抑制個人才能的發揮”、“勞動成果沒有得到相應的報酬與認可”等等。這些現實的矛盾與沖突,根本原因就在于激勵相容機制的缺失,使得企業與個人在實現各自價值的過程目標函數產生了異化,進而表現出了企業與個人的“相互抱怨”。那么,如何才能設計出個人與企業價值的激勵相容機制,從而實現兩者價值最大化的“雙贏”之道呢?
(1)設計合理的激勵機制及手段:如將勞動貢獻與報酬直接掛鉤,將個人收入更多地以貨幣收入的形式出現。
(2)為員工提供多渠道的職業發展路徑:如20世紀初,美國在一些企業實施的“雙階梯激勵機制”,為專業技術人員提供與管理人員平等的職業發展機會。
(3)探索并實踐新型的培訓方法:制定相應的年度培訓方案與計劃,使員工從內心深處感受到培訓是企業給個人提供的一種無形而高價的“福利”。
(4)塑造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來凝聚優秀人才:在管理中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
來自軍隊的啟示:目標沖突與激勵相容
在戰爭中,打贏戰爭,減少傷亡,是將軍與士兵的共同愿望。相異之處在于目標的排序:將軍以贏得戰爭為第一,減少傷亡為第二;而士兵則以自身安全為第一,贏得戰爭為第二。此類問題也存在于企業或其它類型的組織中。
為解決這一矛盾,軍隊開出的藥方是:正激勵與負激勵措施相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