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主動辭職、勞動合同到期終止、企業辭退員工、員工自離等不同的離職類型有不同的離職辦理要求、規范和做法,所需離職文本和表格也有差別,注意相關離職文本的制作、離職交接手續的規范辦理、離職確認和文書送達等的風險防范,是HR針對離職管理環節需要重點關注的方面。
現在很多企業更多的是關注于如何規避入職風險,制度健全,方式可行,希望把好人員的第一道關,萬一這第一道關把的不太嚴,那么今天離職這道關就得多費點心了。員工離職的原因有很多,如個人職業規劃、薪酬待遇、家庭因素、自身因素、人際關系、組織文化等等,使其有了辭職的動機。根據不同的離職情況,會有以下不同的處理方法。
1、員工主動提出辭職
根據公司相關制度推定,通過試用期之員工,若要申請離職,需提前30個工作日向直接上司遞交書面《離職申請書》,交部門負責人批準,部門負責人同意將辭職申請書交于HR部門,HR部門收到《離職申請書》后,準備對離職崗位進行補員,做好離職前的準備工作(調查員工離職的動機,盡可能的將離職人員留下)。員工離職當天,需做好工作、辦公所需物品等交接,接收人員在《離職程序單》上簽名認可,再由部門經理簽名確認,辦理好部門工作交接工作后,將《離職程序單》交HR經理簽名。HR做好工資的結算、社會保險的辦理、員工離職證明的制作。財務部收到由HR經理簽名后之《離職程序單》,發放未發工資。
2、勞動合同到期
當員工勞動合同即將到期的,HR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員工續簽或是終止。勞動合同終止,HR將與所屬部門負責人溝通補員事宜,員工與部門做好工作交接等相關事宜,離職流程式同員工申請離職。
3、急辭即走
按規章制度來說,是需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通知,否則由此給公司 造成損失的,企業有權利追責任。但公司追求的是人性化管理, 若員工因為家庭有急事必須及時回家處理的、家人急病、員工自身疾病等原因,只要員工提供相關證明,公司特殊處理,縮短離職申請時間,即辭即走。
很多員工在提交《離職申請書》后,對工作的態度完全不同,也就是不再負責任、不在敬業等等現象。其實對于這些情況都是人員素質問題,而且有些人在離職時連書面的工作交接都沒有。對于企業來說, 特別要做好員工申請辭職期間的工作安排與溝通,否則會因為某個要的離職而影響整體工作開展。
4、解雇或開除
我相信很少企業會用解雇或開除員工的做法,一般都是員工犯嚴重的錯誤,或是嚴重違返公司制度給公司造成一定損失,才會用解雇或開除來處罰員工。當企業碰到這些情況,建議先交相關行政部門去處理,如果員工只是不勝任崗位工作或是違返公司規章制度,最多就是用辭退的方法來解決。
員工離職不管是什么原因,畢竟員工在公司工作過一段時間,對公司各方面情況多少了解一些,如果離職管理得當,員工會感激公司,離開公司后將來會正面宣傳公司,時間一長,公司的社會效應和口碑就出來了,這樣的理念和做法要讓公司領導、各部門管理者清楚并時刻養成這樣的工作習慣,除非公司宣傳就不想做長久企業。所以,HR部門要經常與各用人部門進行員工關系管理的技巧、法規、時間上的交流,要加強配合,避免出現矛盾升級后再進行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