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們在一個組織內部獲得提拔,我們看待事物的視角也開始發生變化,有時甚至會讓你自己覺得不自在。大多數人進入一個組織之后首先承擔的是某個技術領域的角色,而且他們基本上確實能夠根據自己的能力貢獻出組織所需要的成果。
在我的職業生涯早年,我曾經是一名公關專員,擅長拓展媒體關系、撰寫新聞通稿、組織活動和新聞發布會等工作。當然,這些工作也需要你具備與別人合作的技能,但當時我并用不為別人的表現負責。不過,隨著我的技能擴展到咨詢和銷售等領域,我開始在公司里獲得提拔,最終當上了公司的總經理。
這時候,我遭遇了職業的“撞墻期”。突然間,我發現我遇到了似乎力所不逮的問題。當時我真的不知道如何“管理”別人,如何把職責有效地“委派”給其他人。那么,我是怎樣做的?我把大多數職責包攬在自己身上,繼續親歷親為,從事需要我的專業技能的工作,只是偶爾把一些“任務”委派給別人。不用說,當時我作為一位經理吃了不少苦頭,后來才在這些苦頭中領悟到(就像當時我的導師對我說的那樣):“你得找到新的方法來體現自己的重要性。”
所謂“體現自身重要性的新方法”就是當好領導、當好指揮者、當好委派者的藝術。也就是說,你要開發別人的潛能,而不是自己去充當一名技術專家;通過其他人開展工作,而不是把所有工作都包攬在自己身上。一名交響樂指揮家不可能一個人演奏所有樂器,但是很多新走馬上任的經理人都在犯這個錯誤,而這并不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方式。
許多新任的經理人沒有充分發揮出他們自己的潛能,因為他們不能有效地給下屬委派工作,而且他們也不明白委派工作的意義。委派工作對于領導者來說極為重要,它甚至成了很多有理想、有抱負的經理人的“阿喀琉斯之踵”,可能成就、也可能毀掉一個經理人的事業。下面讓我們看看很多經理人沒能有效委派工作的五大主要原因。
1、第一個壞消息:委派者的主要角色是“開發”別人。這是一個大多數經理人并不了解的基本事實……或者他們根本也不想了解。因為“開發”別人并不屬于讓這些經理人獲得提拔的技能之一。
許多經理人覺得開發別人、幫助別人成長并且取得成績并不在自身能力的“安全地帶”里,因此,他們常常會抵觸這個角色。但事實上,向下屬委派工作,給予經常性的指導,目的是為了把下屬培養成像自己一樣強、甚至超過自己的人。而開發別人的好處則是,你開發出來的人才可以取代你的職位,這樣你自己才能被提拔到更高的職位上。因此,開發別人的技能以及委派職責的能力為我們提供了一個不斷上升的渠道。另外,你給別人委派職責,并不是給別人帶去了“負擔”,而是在給他們一個成長的機會。
2、不是“委派”而是“甩派”。英語的“委派”一詞來自拉丁文單詞“delegare”,原意是“松綁”。所以從字面上看,“委派”就是要讓你從大量職責中“松綁”,把它們派給別人。但是許多經理人似乎認為,委派就是簡單地把責任“甩”給另一個人,自己當甩手掌柜。這對于一個經理人來說是最沒有技術含量的事,這樣做就像留下了一個定時炸彈,遲早肯定會在自己面前爆炸。
高明的委派也包含把某項任務交付給其他人完成,但它也意味著委派者本人在任務的整個過程中都與被委派者保持溝通,而且還要提供反饋、建議、輔導或者任何其他接受委派的人所需要的東西。同時,你還要著眼于確保成功的目的,對被委派人保持主動的關注。它也意味著委派人和被委派人雙方都被“綁”在了一個項目的成敗上,必須以合作精神來共同努力。你過去是否有“甩派”責任的經歷?或者你是否曾經把某件事“甩”給其他人?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你留給其他人的肯定不是一種通力合作的印象。
3、沒有從全局角度進行闡釋。如果你上過商學院的話,你可能學過“情境領導理論”。它意味著一個領導要根據下屬的專業技能程度把責任委派給他們,然后對于那些經驗較欠缺的下屬,要更加密切地與他們溝通;對于那些事實證明技能比較純熟的下屬,對他們的督促可以相應放松一些。
把任務委派給那些經驗較豐富的下屬的確比較容易,即便這些人可能從任務中學習不到太多東西。更具有挑戰性的則是把任務分配給那些從來沒有從事過這類任務的人。這就是“開發他人”的核心所在。他們都是有優秀教育背景、有天賦、有才華、有進取心的人,只是缺乏經驗而已。
因此,在委派一項任務的時候,最好假設他們并沒有真正理解這項任務的重要性,也不明白它對業務的全局有什么意義。高明的經理人經常在委派任務時首先會向下屬解釋為什么要完成這項任務,把它當作委派工作的第一步。
• 為什么要完成這項任務
• 為什么說它對我們的業務很重要
• 為什么說它對你們的職業很重要
• 誰能從這項任務中獲益
• 其他事項
如果在委派任務之前沒有向下屬解釋全局,沒有把“所有的點都聯系起來”,如果是一位新人,他可能會理解不了他所做的事有什么重要意義。因此如果你想要的是一個有積極性的學習者,就要確保他們理解為什么說這項工作具有重要性。這樣他們才會感覺到自己在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從而主動開展工作,而不是被動地像一架機器一樣按部就班地干活。
4、只委派無足輕重的任務。“情境領導理論”認為,把較大的項目委派給那些已經在工作中證明了自身能力的下屬相對而言比較容易。但是,他們是不是能一直這樣勝任?有些時候,上級領導選擇在這些人身上冒冒險,把一個大項目或重大責任委托給他們,而且他們也的確取得了成功。可能他們的上級也密切參與了這項任務,并且積極主動地參與了解決問題的過程,給予了咨詢和指導。
可有的時候也并非如此。有時,這些下屬可能只能依賴自己的智慧,獨力搞定一項任務。這種情況在西方叫做“泳池的深水區”。早年間我曾在“深水區”里待過很長時間,我向你保證,在這個地方游泳非常痛苦。當時在我急需要支持和指導的時候,我的那些經理們在這方面卻做得十分不到位。當然,他們也不認為開發別人是他們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