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裝店員工準則
1)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2)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3)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店主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4)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泄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數據,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5)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6)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7)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控制各項費用與支出,杜絕浪費現象。
8)員工應恪盡職守,非經核準不得閱覽不屬于本職范圍內的數據或傳播不確消息。
9)員工有違反上述準則條例的,將依據獎懲條例予以處罰。
2.服裝店員工的儀容儀表
1)頭發要整齊、清潔、頭飾要與工服、發型搭配得當。
2)女同事按公司化妝標準化妝,不可留長指甲。男同事不可留胡子。
3)如果有體味者,要適當涂止汗露。
4)制服要干凈、整潔,不能有異味。
5)店員不能穿厚底鞋、拖鞋。
3.服裝店工牌與工服
1)工服是店鋪的形象。在規定穿工服的時間內,員工必須統一穿工服。如員工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工服的破損或丟失,須按規定進行賠償。
2)工作時間內必須佩帶工牌,員工要注意個人的儀容儀表。
3)員工在離職時必須退回工服,如果沒有退回,須按六折賠償。
4)凡利用工牌在外做不正當的事,將視情節嚴重給予處罰
5)未按公司或店鋪要求穿著工服的,初犯者處以口頭警告,嚴重者處以書面警告。
4.服裝店店鋪制度
1)工作時需嚴格遵守店鋪儀容儀表著穿規定,提供優良的服務,以客為先。
2)必須遵守勞動紀律,自覺遵守輪班制度。依時上、下班,不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如需請假,須提前一天向店長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生效。
3)潔身自愛、防盜防竊。工作時間,須將個人物品存放在指定地點,下班自覺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檢查所攜帶的私人包裹,并隨時由店長或指定檢查員清檢員工儲物柜。
4)未經同意,不得向外泄露店鋪的一切資料(尤其是銷售額),否則將根據行政管理制度予以處罰。
5)工作時,要保持口腔衛生,不準喝酒和吃有異味的食物,營業中不準吸煙、吃零食。
6)嚴禁私用、盜竊公司貨品及其它物品,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7)不準以任何理由拒絕上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必須尊重上司。
8)工作時間嚴禁在工作場所說笑、打鬧、爭吵、賭博、吸咽、酗酒、追逐、大聲渲嘩、當堂整理著裝、化妝及一切有損公司或店鋪形象的行為。
9)工作時間嚴禁利用公司電話做私人用途,不得將店鋪電話隨便告訴無關之人。
10)工作時間不能擅自離崗或隨便竄崗。
11)穿著已購買的店鋪服飾回店鋪須向主管或店長登記款號。
12)嚴禁擅自修改、泄露、盜竊公司或店鋪電腦數據,違者嚴厲處罰。
13)工作時間不準代他人存放物品,如遇到顧客購買的商品需暫存時,需做好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