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自己工作
“為自己工作”一句多么動聽的話,但真正能夠做到的人有多少呢,什么才叫“為自己工作”,以下有最詳細的解釋:在職業生涯發展的過程中,什么時候你的工作熱情和努力程度不為工資待遇不高、不為別人評價不公而減少,從那時起,你就開始為自己工作了。
多么簡單的解釋,只是當人們在工作時總是在考慮別人的眼光,計較收入的多少。就好比一個已經要殺上前線、捐軀成仁的人,卻因為別人送行的晚餐準備得不夠豐盛,而又卻足不前。這是我們太在乎別人的眼光,當計較的時候,就會有不平,而這種不平會讓自己更做不好工作,造成惡性循環,這個時候,有一件事情一定不能放在心上:成敗得失。
為什么工作不能夠是我們生命中美好的事情?為什么我們把工作看成是一件不得不做的事情,而未能珍惜和贊美它?為什么工作不能夠成為人們終其一生發展道德與價值觀、表現人文情懷與藝術的基石?為什么人們不能從工作中體會事物設計的美、感受過程的美,并試著欣賞可持之恒久的價值的美?我相信這些都是工作本身就具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