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有的政策臺州市退休養老金調整是根據國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浙江省規定的政策進行。此次浙江省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是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經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進行的。
一、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
2.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
3.企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分別按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7%、1%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
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計算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具體標準由省人力社保廳、省財政廳另行制定。
三、適當傾斜
1.2015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
2.2015年底前,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