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又上調啦!今年是我市第12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現了養老待遇的十二連漲。
調整辦法從1月1日開始實行,主要包括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兩個部分,其中定額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29元/月,企業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110元/月;掛鉤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長短確定調整標準,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5元。統計結果顯示,此次調整辦法共惠及全市28萬余名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平均調整額度從原來的53.3元提高至247.3元。
“十年前,我每月的退休工資才400多元,那時候一家五口人,孩子要讀書,兩個老人又需要照顧,每天的日子幾乎都是勒緊褲腰帶過來的,F在好了,我一個月養老金就有2000元了。”退休職工潘大媽的一番話,道出了十多年來老百姓生活質量的變化。養老待遇的連年提升,形成了“人人有保,生活更好”的良好局面,群眾生活幸福指數顯著提高。
為了提供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此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還對部分退休(退職)人員適當增發基本養老金。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滿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70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繳費年限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以上的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同時符合上述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黃巖區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告訴筆者,“今年是我區第12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涉及人數達4萬余人。以最低繳費年限15年為例,按照人均每月129元的額度調整,加上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基本養老金每月增加5元的計算標準,每人每月可增發的養老金最低標準為204元。此外,在基本調整辦法的基礎上,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省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原工商業者的基本養老金低于此次調整后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將按照相應文件予以補足。”
目前,黃巖區1月和2月的養老金已經按原標準發放到位,新增補部分將在3月份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