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或續保時間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保費按年征收。城鄉居民參保繳費后,從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2018年度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80元,2019年度繳費標準每人每年220元(繳費時間為2018年9月1日至11月30日)。為不影響各參保人次年待遇享受,各委托銀行代扣代繳的城鄉居民須于10月15日前預存足額金額(代扣代繳居民醫保的存折存款余額比應繳保費至少多10元),確保系統自動代扣成功。
特殊群體(五保戶、重點優撫對象、低保對象、重度殘疾人、精神殘疾人、農村殘疾人及上述殘疾人所生的新生兒、殘疾新生兒、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已納入韶關市戶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保費由政府全額代扣代繳,且可中途參保。
居民醫保辦理和續保時間從9月1日開始,需要辦理續保的市民們記得在銀行預存230元以上哦!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行自然年度征收,其中城鎮居民在戶籍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所申報繳費,農村居民到本鄉鎮郵儲銀行申報繳費。
2018年度繳費標準可由居民選擇十個檔次,即每年繳費: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共十檔,實行按年繳費。
根據《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為貧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有關工作的通知》(韶府辦明電【2018】124號)文件精神,從2018年起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精神和智力殘疾人等貧困群體進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