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農村養老保險政策具體如何?大家對此有何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青島養老保險分12個檔
根據我市規定,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以下簡稱“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居民養老保險。
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需攜帶相關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或鄉鎮(街道)勞動保障服務中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統一設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低保家庭成員等繳費困難群體。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市政府依據國家、省規定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及居民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標準。
青島養老保險退休時不足15年可補繳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應不少于實際年齡到待遇領取年齡的剩余年數,達到待遇領取年齡時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繳費不足15年的也允許補繳。
參保人死亡、出國(境)定居并喪失國籍、保險關系轉出或已享受職工養老保險等其他社會養老保障待遇的,應終止居民養老保險關系,并進行注銷登記。
根據規定,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按規定繳費,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不用繳費,從辦理參保登記和待遇領取手續的次月起,按月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重度殘疾人按規定參保繳費、年滿55周歲的,本人可申請辦理提前領取待遇手續,經核準后,從提出申請的次月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重度殘疾人提前領取的基礎養老金由地方政府負擔。
延伸閱讀:青島5.08萬貧困人口納入保障 去年發放養老金3158萬
目前,青島市5.08萬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全部納入保障范圍,協調財政資金幫扶農村貧困人口參保繳費補貼累計8154萬元,為農村貧困人口支付各類醫療保險待遇1.12億元,發放養老金3158.9萬元。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100%
據悉,去年青島市人社部門會同扶貧、財政、民政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青島市社會保障扶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青人社辦發〔2016〕12號),將“建立就業與社會保障精準識別卡”的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列入社保扶貧工作對象。市社保經辦部門以全民參保登記行動為抓手,把扶貧人口數據與社保數據進行核查比對,走村入戶開展實地調查,對未參保貧困人口進行了精準識別精確統計,共梳理未參加養老保險人員信息4萬多條,未參加醫療保險人員信息5萬多條。
落實好財政扶貧補助資金,自2017年起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標準全額補貼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養老保險,2017年和2017年分別按照實際繳費檔次和最高繳費檔次全額補貼貧困人口參加居民醫療保險。財政資金用于貧困人口社保繳費補貼累計支出8154萬元,符合條件的41094人參加了居民養老保險,60周歲及以上人員參保率達100%,50577人參加了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率達100%,青島市社會保險全面覆蓋了所有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真正實現了“應保盡保”。
去年貧困人口中 890人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971.6萬元
大眾網記者了解到,貧困人口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喪失勞動能力或罹患大病慢性病,無法通過就業實現脫貧,需要社會保障兜底。為此,青島市建立了“基本醫保+大病醫保+補充醫保”的多層次醫保體系,并與社會救助緊密銜接。這一體系既保基本又保大病,既保范圍內又保范圍外,提高了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減少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發生。
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由政府全額補貼參加居民醫保,可按照最高檔次享受包括住院、門診大病、門診統籌、大病保險、特藥特材保障、長期護理保險等醫保待遇。在大病醫保方面,享受起付標準減半、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政策,大額補助起付線由1.8萬元降至0.9萬元,特病補助起付線僅為1500元,報銷比例達到了70%以上,年最高保障額度達到了60萬元。在補充醫保方面,對于重特大疾病患者使用醫保范圍外、臨床必需、療效確切的高值藥品耗材及其他服務項目進行精準保障,現已將40種特殊藥品耗材和精準診療項目納入補充醫保范圍,報銷比例達到80%。符合條件的貧困人口醫保范圍外費用 “零起付線”報銷70%,年保障額度達到20萬元。
2017年青島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2.38萬人享受基本醫保統籌待遇9775.9萬元;890人享受大病醫療保險待遇971.6萬元;為4483名貧困人口支付統籌范圍外補充醫保待遇486.3萬元,其中享受補充醫保特藥特材保障125人,支付待遇163.4萬元,享受補充醫保大額保障4436人,支付待遇322.8萬元。
2017年起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養老保障
政府兜底補貼參加養老保險,自2017年起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養老保障,由財政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標準兜底補貼,個人還可按照繳費檔次高低享受每人每年30元、60元、100元不等的政府代繳補貼。重點保障60周歲及以上老年貧困人口,貧困人口超過待遇領取年齡未能參保或斷保的可享受一次性補繳政策,即按照每人每年100元標準由財政給予一次性補貼。
對重度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給予政策性傾斜,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500元代繳不超過15年的保費,并根據繳費年限按照每人每年60元標準享受政府代繳補貼。逐步提高居民基礎養老金。2017年青島市第三次提高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基礎養老金達到了每人每月150元,這一標準目前在全省最高,并將根據本市經濟發展水平進一步提高。
各級社保部門切實做好參保登記繳費等經辦服務工作,通過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設立經辦服務專窗、開辟綠色通道等方式為貧困人口參保提供便利條件,并確保達到領取待遇年齡人員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2017年共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發放養老金3158.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