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前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占我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的絕大多數,這類人群在10年過渡期間養老金該如何計算?養老金調整與在職人員同步還是與企業退休職工同步?針對改革中的焦點問題,記者一一加以解答。
10年過渡期養老金具體算法?
政策規定,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被稱為“中人”。依照平穩過渡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改革設立了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中人”退休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具體為: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于老辦法的,按老辦法標準發放;高于老辦法標準的,超出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員(1月1日至12月31日)發放20%,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
舉例說明:
王先生為處級干部,改革前同級別退休人員養老金為4000元/月,他在2017年退休,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滿15年,那么他的養老金就將按照新方法計算。假設按新方法計算后他的養老金為3700元/月(含職業年金),低于4000元,那么就向4000元看起,實發給他4000元/月。假設按照新方法計算后他的養老金為4500元/月(含職業年金),高于老辦法500元,那么高出的部分就按照“限高”來執行。他退休時間為2017年,是第三年,應發超出部分的30%,也就是150元(500×30%=150),所以他的養老金就為4150元/月。
這一對比政策執行至2024年9月30日,在這一時間點后退休的人群,就完全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了,不再與老辦法進行對比。
所有“中人”都涉及到過渡期嗎?
在劃分“新人”和“中人”時以10月1日是否參加工作為界限。也就是說,所有在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滿15 年的均為“中人”。“中人”退休設置10年過渡期,在2024年9月30日后辦理退休的“中人”不再享過渡期待遇,而是直接執行與“新人”相同的養老金計發辦法。
如陳先生今年45歲,1995年成為公務員,為本次改革中的“中人”。以男性現退休年齡60歲計算,陳先生離退休還有15年,超出了過渡期的10年時間。因此,雖然陳先生也是“中人”,但在其退休時就不再與老辦法進行對比,直接按照新辦法計發養老金。
養老金何時以何頻率調整?
在此次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工資與在職人員同步調整。而此次改革顯示,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工資調整未必同步了。本次改革意見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將根據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變動等情況調整,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將以在職人員為參照,或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同步調整。
并軌后退休待遇會受什么影響?
方案明確表示,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既體現國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體現工作人員之間貢獻大小差別,建立待遇與繳費掛鉤機制,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積極性。
打破原來養老金僅與級別掛鉤的情況。按照新辦法,養老金計算公式與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繳費年限、個人賬戶金額有著密切關系。在未來養老金調整時,繳費年限也將作為重要參數,體現多繳多得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