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聲中不斷前行的創新金融服務
所謂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它是指老人將自己的產權房抵押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數額養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務的一種養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銀行或保險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權,這種養老方式被視為完善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
關于以房養老,不少專家的觀點一致:以房養老值得期待。理由有二:一是“4+2+1”的家庭模式已經出現于人們眼前,面對巨大的家庭壓力,獨生子女一代很難再穩妥地用自己的力量給老年人一個天倫之樂的晚年。二是老年人整個晚年的花費也在不斷增大。而以房養老的養老模式恰恰能改善 “有房富人,現金窮人”的“中國窮老人”現狀。
理論上,在人口老齡化日益嚴重的背景下,保險公司提供一種新的養老保險產品,把老年人房產的價值發揮出來,這無疑是一種創新嘗試。然而,記者了解到,以房養老從在國內誕生至今,有關其是否適合中國國情的爭議似乎從未間斷。
譬如,房地產專家韓世同認為,政府如果要關注孤寡老人,讓他們晚年過得更好的話,這項業務就不要完全商業化、暴利化地去運作,最好用帶有一些公益色彩、保本經營的方式來設計產品。與此同時,如果要實現公益化的以房養老,不排除保險公司出現虧損的可能,這時,政府的財政支持或是機構介入進行兜底十分必要,否則沒有利益的話,保險公司的參與熱情也難以提振。
另外,部分業內專家也指出,由于國內住宅僅有70年產權。很多老人手里的房子都比較舊了,后期價值較有限,這將導致相關機構會按相對較低的標準發放養老金,對老年人而言,這是最大的不理想因素。
■“賣房養老”觀念一時半刻難接受
除了實際操作中需要解決的手續問題仍需不斷磨合外,記者在與一些本地市民交流中發現,中國人傳統的觀念同樣是一時半刻難以逾越的障礙。
“其實之前我一直有通過報紙了解這個政策,在我看來,以房養老說白了就是賣房養老,只是唯一優勢是我們能繼續在房子里住到百年歸老而已。”子女常年在美國工作生活,兩老留在中山生活、今年78歲的市民黃婆婆認為,房子作為兩夫妻最大的財產,傳統意義上應該是留給子女的。況且,考慮到中國人的現實情況,在退休金能基本解決生活開銷的前提下,她認為未來以房養老即便在中山正式推行,能夠接受的長者并不會太多。
對于黃婆婆的這種想法,社科院早前也指出,以房養老實際是一個家庭財產如何盤活的問題,是一個比較長遠的方向。對于沒有子女撫養、或者是退休收入比較低、沒有養老資金來源的老人而言,被采用程度或許會高一點。但目前來看,這部分人還是少數。對于大多數家庭而言,房子是很重要的不動產,人們的傳統觀念還是要把家庭財產傳承下去。畢竟大部分國人眼中,家庭最大的財產就是房子。
與此同時,有業內人士也建議,住房反向抵押養老險不是一項簡單的商業保險業務,而是一項復雜的社會保障和社會倫理工程。以房養老作為建立多層次、可持續養老保障制度的一種探索,實施過程中不宜操之過急。隨著時間推移以及經過耐心培育,市民觀念的轉變才會讓市場慢慢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