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報》記者調查發現,半月以來,由于種種原因,“以房養老”并未在保險企業真正落地。
“我父母符合以房養老的條件,也希望這樣做,但到現在為止我們的咨詢結果卻是還沒有能提供以房養老的保險公司。”7月14日,北京市民程女士這樣告訴記者。
險企:以房養老還停留在新聞層面
記者在北京市場走訪多家保險企業后發現,就像程女士說的那樣,“以房養老”業務還沒有在保險企業開展起來。
“雖然已經聽過有關于以房養老方面的報道,但我們還沒有推出這方面的產品或業務。據我所知,上級主管部門并沒有關于以房養老方面的通知,所以我們不能做這方面的業務。至于什么時候能開展也說不好。”泰康保險公司相關工作人員7月9日向記者表示,“以房養老對于我們跟老百姓一樣,現在還停留在新聞階段。現在能做的也就是將房屋抵押給銀行貸款,用貸出來的錢進行養老或在保險公司購買養老保險。”
7月11日,記者以擬投保客戶身份致電平安保險公司咨詢“以房養老”相關事宜,該公司客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目前沒有接到任何公司和有關部門關于以房養老政策方面的通知,所以目前并沒有關于以房養老的業務。
事實上,保險公司早已推出帶有養老功能的地產類項目。記者于日前走訪了上述兩家保險公司位于北京市昌平和延慶地區的兩個養老地產項目后了解到,這些項目不僅提供住宿和餐飲、而且提供看護和醫療等方面的服務。只要按照保險公司的報價繳費,就能拎包入住進行‘無憂化’養老。
相關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這兩個項目都處于在建狀態,分別于和開始入住。而僅在北京市場,這樣的項目就有很多。
有業內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相對于“以房養老”的抵押后再領取養老金的方式,如果是空巢老人且需要全方位養老服務的,還不如選擇出售房屋,用房款入住保險公司的養老地產項目。
實施初期風險更高
業內人士向記者表示,“以房養老”是一種新事物,保險公司從得到通知到推出產品還需要一定的時間,這其中要包括對風險的研究和控制以及精算師對其進行計算等一系列環節。但無論如何,以房養老都較其他傳統保險業務更具風險,尤其是實施的初級階段,風險更高,如果出現問題,可能對于保險公司來說就是麻煩事。
事實上,保監會對于以房養老的風險早有預見。在其6月23日發布的《中國保監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養老保障方式的創新,涉及老年人的切身利益,社會關注度較高;同時,該業務將傳統養老保險與房地產市場聯系起來,法律關系復雜,風險因素多,風險管控難度較大。保險公司應堅持審慎經營,高度重視業務經營中可能存在的風險隱患,在條款制定、流程設計、法律合規、業務管理等方面加強風險防范和控制。”
上述人士表示,“以房養老”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是具有一定好處的。首先,作為一種新事物的出現,會催生出新業務,無論多少對于保險公司在經營范圍和業績增長上都有一定的作用。其次,由于以房養老的特殊性,主管部門在選擇可以執行的保險公司上一定非常慎重,能被選上就是資金流、專業性、服務團隊、償付能力、風險管理等多方面綜合能力的集中體現,擁有該業務是對一家保險公司的充分肯定。
專家:“以房養老”是補充不會成主流
有相關法律專家認為,保險公司不具有貸款權限,不能向不特定的公眾發放貸款。同時中國的保險行業整體還處于初級階段,民眾認可度偏低,而“以房養老”必須以安全、可靠來迎合民眾的預期,這是當前的保險公司不具有的。在當前的情況下,只有銀行才是唯一的參與主體,因此應當由政府設定準入門檻,選擇若干符合條件的銀行,推動其盡快推出與此相關的金融產品。
記者還發現,雖然此次試點的北京、上海、廣州、武漢4城市房價相對穩定,而近期波動的房地產市場,也使得房價變化是否會影響以房養老被廣泛討論。
相關業內人士日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因為房地產價格下降,必然導致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預期收益降低甚至虧損,此時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為了維持合理的利潤,所能采取的措施不外乎兩個:其一,減少向房主的貸款數額;其二,提前終止“以房養老”合同。由此可見,若房地產價格下降,“以房養老”的作用和意義將大打折扣。
中國人民大學老年學研究所所長杜鵬則表示,以房養老在以前就有過嘗試,此次試點的開展,是保監會針對該保險風險的一種意見,對保險公司與老人都有保護,相比以往將“以房養老”向前推進了一大步。不過,遺憾的是,針對公眾比較關心的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的問題、房價波動的問題都沒有詳細說明,“以房養老”以前之所以開展得不好,和這些問題不明有很大關系。
杜鵬表示,不論在哪里,以房養老都不是養老的最主要方式,只是對現行養老需求的一種補充,是一種小范圍的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