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是第一要務,創新是第一動力,人才是第一資源。記者昨日從常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常德市出臺了《關于大力引進優秀人才服務開放強市產業立市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通過更加靈活的引才方式、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引進一大批產業發展急需的優秀人才,為推動開放強市產業立市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近年來,常德市高度重視人才工作,結合實際出臺了一系列人才政策,包括《常德市人才引進培養和使用工作暫行辦法》和《常德市“四個一”人才工程實施細則》2個面向全市的綜合性人才政策,《關于吸引高層次和緊缺人才到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創業的意見(2017-2021年)》和《常德市“常德工匠”實施意見(2017-2020年)》2個面向園區和企業的專項人才政策。
為充分聚集人才創新創業,更好地服務常德市開放強市產業立市戰略,去年以來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根據工作需要啟動了制定人才引進新政策工作。起草小組赴長沙市進行了調研學習,參考了外省市新出臺的人才政策,并多次組織我市園區、企業、高層次人才代表和相關職能部門召開調研座談會,在綜合各方面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研究出臺了《意見》。
結合常德市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意見》提出大力引進產業精英人才、高學歷人才、高級職稱人才、高技能人才和職業經理人等優秀人才,向各類人才拋出“重磅紅利”,分別給予一定的工作和生活補貼、購房補貼等。對于產業精英人才和職業經理人,更是厚愛一層。產業精英人才來我市開展創新創業工作的,將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最高500萬元的創新創業補貼。職業經理人來我市企業工作的,不僅人才本人有補貼,引進職業經理人的企業也能享受引才補助。
為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意見》大力支持人才載體建設、暢通人才流動渠道、加強人才服務機構建設,為人才提供優質服務,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在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學、醫療保健等方面給予優惠政策。
《關于大力引進優秀人才服務開放強市產業立市的實施意見》
1、大力引進產業精英人才
鼓勵和支持我市企業采取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或項目工資制等靈活方式精準引進產業精英人才(含柔性引進,如課題招標、項目引才、合作引才、兼職引才、人才租聘引才等方式)。經認定的產業精英人才在我市開展創新創業工作(主要包括研發技術項目、科技成果、專利發明、創辦企業、實施項目等),對我市產業發展有較大貢獻、帶來較大經濟社會效益的,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50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創新創業補貼。
2、大力引進高學歷人才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來我市企業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4000元/月,購房補貼20萬元。
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來我市企業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3000元/月,購房補貼5萬元。
全日制“雙一流”高校(含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的雙一流建設學科)大學本科生來我市企業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2000元/月,購房補貼3萬元。
3、大力引進高級職稱人才
工程技術類和自然科學類高級職稱人才來我市企業工作,分別給予正高職稱、副高職稱人才工作和生活補貼5000元/月、4000元/月,購房補貼15萬元、10萬元。
4、大力引進高技能人才
高技能人才來我市企業工作,分別給予經認定的高端型技能人才、高級技師、技師工作和生活補貼4000元/月、3000元/月、2000元/月,購房補貼10萬元、5萬元、3萬元;經認定的其他緊缺型高技能人才(不限制學歷學位、技術職稱、職業資格等條件),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2000元/月,購房補貼3萬元。對獲得省級一類技能比賽二等獎以上名次或省級二類技能比賽一等獎人員來我市企業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2000元/月。
高級工來我市企業工作,給予工作和生活補貼1000元/月。
5、大力引進職業經理人
鼓勵企業外聘優秀職業經理人,對從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全職引進的職業經理人(須有相關企業中層以上管理崗位經歷)到我市企業任職業經理(應擔任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職務),對年薪在40萬元以上的職位,按年薪20%給予職業經理人工作和生活補貼,每人每年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對引進以上兩類職業經理人的企業,根據引進職業經理人的來源,按每引進1人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助,同一企業每年最高補助不超過50萬元。
6、大力支持人才載體建設
對來我市企業工作后新建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的領軍人才,給予200萬元補貼;對來我市企業工作后新建省級科技創新平臺、省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基地、省企業科技創新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給予100萬元補貼。依托同一企業新建同級別人才載體的不重復補貼。
對來我市企業工作后主持技術研發項目、產品創新項目的領軍人才,經認定項目研究成果產生重大經濟效益或重大影響的,給予最高100萬元項目創新研發補助;其科研成果等獲得國家級、省級獎勵補助的,按國家級、省級獎勵補助標準的50%進行配套。
7、大力暢通人才流動渠道
打破人才流動壁壘,完善人才流動機制。對在我市企業工作的、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人才,可擇優納入優秀年輕干部隊伍,實施定向培養。
8、大力提供優質服務
對新引進在常企業全職工作的產業精英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幫助其解決家屬就業、子女就學、本人就醫方面的困難。配偶原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按程序調入同類型單位工作。配偶原不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且為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根據人才意愿,按照“一事一議”辦法,可由市政府相關部門安排相應的工作;對沒有就業意愿的,發放不低于同期市城區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補貼。未成年子女根據人才意愿在市、區縣(市)屬中小學、公辦幼兒園就近入學。發放高層次人才醫療保健卡,由市屬三甲醫院提供優先診療、健康管理和咨詢服務,每年免費提供一次醫療保健檢查。
堅持政府支持、企業和園區主導、社會參與、資源共享的原則推進人才公寓建設。新引進在常企業全職工作的產業精英人才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享受購房補貼前可申請租住人才公寓,租期最長不超過6年,由用人單位比照公租房標準承擔租金。
9、大力加強人才服務機構建設
充實市人力資源開發交流服務中心工作力量,強化人才綜合服務職能。在市政務中心、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常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地設立人才服務窗口,為各類人才提供業務受理、政策咨詢、協調對接、專員服務、城區城鎮落戶手續、補貼政策兌現等綜合服務,構建人才辦事“一站式”服務模式。建設全市人才庫,強化人才跟蹤管理,促進人才發揮作用。
10、附則
本意見適用于在常德市區域范圍內[含各區縣(市)]登記注冊、繳納稅收的規模以上重點產業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從常德市區域范圍外引進的人才。
本意見所指重點產業企業主要為開放強市產業立市戰略擬重點發展的煙草、裝備制造、健康食品、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紡織服裝、建材化工、紙品加工、軍民融合、節能環保、新材料新能源等工業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文化旅游、商貿物流、智慧產業、創意設計、資本市場服務等現代服務業企業等;所稱學歷學位均指全日制學歷學位,境外學歷學位須經國家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認定;所指引進的各類人才(柔性引才除外),均需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我市繳納1年以上社會養老保險費;所指領軍人才為與我市企業簽約指導服務一定年限,有重大發明和重大技術創新,對我市重點產業發展具有重大促進作用,經濟社會效益顯著的科技創新創業專家。工作和生活補貼為一年一補,連補3年;購房補貼在人才來我市工作年滿3年、續簽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我市購置房產后一次性發放。
現在我市上述企業工作的產業精英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高學歷人才、副高以上高級職稱人才和獲得市級以上“優秀專家”“科技功臣”“科技之星”及“高技能型名師名家”“常德工匠系列”榮譽稱號人才(其中獲得以上榮譽稱號的專業技術人才未達副高職稱的參照副高職稱標準執行,高技能人才未達技師職業資格的參照技師標準執行)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可納入本意見適用范圍,參照上述相應條款予以扶持(原已享受我市人才政策由財政資金發放的各項補貼資助且低于本意見標準的予以補齊)。
本意見施行所需的各項經費,屬市屬國有企業引進人才的,由市財政全額承擔;屬其他規模以上產業類企業引進人才的,市轄區由市財政、各區分別承擔50%;對其他縣(市)根據人才引進工作情況,給予適當獎補。各牽頭單位要切實發揮作用,牽頭對本意見相關條款分別制定實施細則,結合職能明確各單位任務、工作程序和職責分工;各責任單位要積極配合牽頭單位,細化政策措施,認真完成好各項工作任務。各項補貼政策的兌現,需由相關人才和用人單位根據本意見及實施細則明確的補貼條件、程序,提供每年度工作績效、技術改造及科研成果、產生經濟和社會效益等的有效證明資料進行申報,經牽頭單位受理并審核,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方可按規定撥付資金。
本意見印發前我市出臺的人才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引進的人才同時符合我市現行人才引進政策和本意見各項規定的,經人才本人提出申請,其同一類型優惠待遇和補貼補助獎勵按“從高、從優、不重復”的原則予以落實。
各區縣(市)、市直相關單位要按照本意見認真落實,并結合自身實際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做好本地本單位引進培養使用人才工作。引進培養使用人才工作情況納入對各區縣(市)、市直相關單位的績效評估。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負責解釋。(來源:常德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