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推進人才特區建設高校畢業生有關支持事項申報公告
一、購房補助
1.補助范圍和對象
購房補助范圍主要面向全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相關企事業單位(含駐蚌科研院所)。購房補助對象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申報前兩年內新引進(首次在蚌就業),并在我市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的。
2.補助條件
符合上述范圍對象的,申請購房補助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在本單位就業一年以上,連續在蚌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
(2)高校畢業生除申報本政策新購的首套自住商品房外,在本市無自有住房(含共有產權)且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房等)。曾有出售、贈與及房產析產等房屋交易行為或相關情況發生,均不列入首套住房范圍。高校畢業生必須為房屋所有權(含共有產權)人,以《不動產權證》為準。
3.申報材料
(1)《高校畢業生購房補助申請表》(2)高校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3)《不動產權證》(4)勞動合同
4.補助標準
▶本科生給予2萬元購房補助;
▶碩士研究生給予4萬元購房補助;
▶博士研究生給予10萬元購房補助;
▶對新引進緊缺專業的海外知名高校博士研究生,給予20萬元一次性購房補助。
5.資金用途
支持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轉發給人才個人,用于人才購房補助。
6.受理單位
市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3111506
7.政策咨詢單位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聯系電話:3125679
二、產業基礎人才住房補貼
1.資助條件
(1)申請資助對象為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企業新引進聘用具有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本科生,具有碩士、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以及符合我市緊缺工種目錄、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市外技能人才。
(2)申報前兩年內新引進(首次在蚌就業),并已在本單位就業一年以上;技能人才須從事相應崗位工作。
(3)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
2.申報材料
(1)填報《蚌埠市人才特區政策支持事項申報表》(2)本科以上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3)技能人才提供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4)勞動合同
3.資助標準
▶全日制本科生、技師連續三年每年給予3000元;
▶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連續三年每年給予6000元;
▶博士研究生連續三年每年給予20000元。
4.資金用途
支持資金撥付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轉發給人才個人,用于人才住房補貼。
5.受理單位
市人力資源交流服務中心 聯系電話:3111506
6.政策咨詢單位市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 聯系電話:3125679
三、高校畢業生工資補助
1.補助對象
申報前兩年內首次在蚌就業,與我市市區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補助標準
連續三年,每月按照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10%的標準給予工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