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在撫順就業享受的優惠政策真不少
留撫、來撫、回撫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生活補貼、保險補貼、住房保障,創業者還可享受創業扶持政策
全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標準,享受5年期生活補貼,“雙一流”大學的畢業生每月再提高500元
日前,從市勞動就業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實施人才戰略,鼓勵高校畢業生留撫、來撫、回撫就業創業,我市制定并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安置相關政策,筑巢引鳳,吸引人才。留撫、來撫、回撫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享受生活補貼、保險補貼、住房保障,創業者還可享受創業扶持政策。其中,全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標準,享受5年期生活補貼,“雙一流”大學的畢業生每月再提高500元。
為進一步吸引和留住人才,促進產業振興和城市轉型發展,我市相關部門制定了優越的人才吸引政策。包括,生活補貼:全市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按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標準,享受5年期生活補貼,“雙一流”大學的畢業生每月再提高500元。同時,一些縣區也實行了配套政策,如新賓滿族自治縣對與縣內企業簽訂2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博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畢業生,在其合同期內,分別按每人每月3000元和1000元的標準配套生活補貼。
保險補貼:一方面,我市對離校3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給予不超過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2/3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另一方面,對新招用畢業年度或畢業3年內且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各類用人單位(含社會組織),與之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照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為進一步留住人才,加強對我市重點產業集群和工業園區的人才支撐力度,其中東洲區對與區內企業簽訂3年以上聘用(勞動)合同的全日制碩士以上學位畢業生,可按每人3000元的標準發放專款補貼,用于企業繳納社會保險。
住房保障:規定新落戶并在撫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給予6萬元購房補貼或提供5年期每月1000元租房補貼、碩士給予3萬元購房補貼或提供5年期每月500元租房補貼、本科生給予1萬元購房補貼或提供5年期每月300元租房補貼。個人住房公積金按規定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80萬元,并按每平方米100元的標準給予1萬元以內的獎勵。同時,為新落戶并在撫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大學生公寓,擁有自有住房前最長可免費使用5年。同時,各縣(區)共籌措了300余套人才公寓供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免費居住。特別是新賓縣在提供人才公寓的同時,明確提出“與縣內企業簽訂10年及以上勞動合同并工作3年以上的全日制碩士、博士,在享受縣內相關人才政策的基礎上,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一次性住房補貼”的政策扶持。
創業扶持政策:為鼓勵高校畢業生在撫創業,政策規定畢業3年內,初創企業(首次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入駐孵化基地(園區)的,可減免2年場租費;未進駐基地(園區)而租賃場地的,給予每年6000元的補貼。此外,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給予每年1萬元的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在高新技術領域實現自主創業的,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技術或專利達到國內外領先水平的博士創業,給予10-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對年稅收額達到50萬元以上、帶動就業50人以上的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經評審認證給予一次性20萬元的創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