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正定縣政府印發《關于強化人才支撐 加快培育創新型領軍企業的若干措施》,旨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和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完善政策體系,營造創新氛圍,強化創新人才培育與引進,著力培育一批高新技術骨干企業,推動縣域經濟做大做強。
措施規定,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對新引進全職為正定企業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包括3年),年薪在30萬元以上的人才,所在企業可申請引才補助,補助標準1、2、3類人才為企業支付年薪的20%;4、5、6類人才為企業支付年薪的15%,最高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20萬元,補助期限最長為3年。
加大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學歷)引進力度,企業每引進一名博士研究生(簽訂3年以上合同),給予一次性3萬元獎勵。
加大柔性引才力度,鼓勵省級及以上人才通過項目合作、技術交流、兼職服務等方式為正定縣企業服務。用人單位實際給付的計繳所得稅的勞動報酬高于5萬元的,可申請補助,補助標準為企業支付薪酬的15%,單個引智項目及單個引進人才最高資助額不超過10萬元。
鼓勵和支持正定縣在職人員提高學歷(學位)層次。鼓勵企業保留職工學習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取得國家承認的博士、碩士學位后,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由縣級財政一次性補助學費3萬元、1萬元。
對到正定縣企業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合同的碩士研究生、中級職稱人員,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工資5000元;博士研究生、高級職稱人員,縣財政每人每年補助工資1萬元。由企業按年申領,最多補助5年。
鼓勵人才評先評優。對新入選為1、2類層次的人才,給予一次性20萬元獎勵;對新入選為3類層次的人才,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對新入選為4類層次的人才,給予一次性5萬元的獎勵;對新入選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三層次人才,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
加大對科技人才創業支持。對擁有先進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人才或團隊來正定縣實施科技成果項目轉化的,經評審后給予5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對掌握國際領先技術、生成重大項目并帶動新興產業發展的,經評審后給予100萬元的科研經費支持。
對入選國家“*”“*”的人才和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帶項目來正定縣創業工作,經評審后給予人才個人100萬元-150萬元的獎勵。
鼓勵企業和研發機構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為產業發展培育和輸送所需人才。對新建院士工作站的單位,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經費資助;對新建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企業,一次性給予10萬元的經費資助。
對引進到正定縣企業工作并簽訂服務協議,未在正定縣購房的人才,在工作前5年逐年發放安家補貼,標準為1200元/月;各類人才與正定縣企業簽約工作時間5年以上,工作滿2年,戶籍關系和人事關系在正定一年以上,在正定首次購買商品住房,可憑購房發票和房產證一次性給予30萬元貨幣補助。
措施還提出,對獲得“創新型領軍企業”稱號的單位,由縣政府發放牌匾,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萬元。鼓勵企業申報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或參與國家科研任務的單位,給予50萬元配套資金。
措施明確,引進人才是指在正定縣外工作、學習,通過全職引進或柔性引進等方式來正定工作的各類人才。重點引進人才主要包括6類:
1、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
2、國內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級專家(國家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國家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國家“*”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
3、省內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級專家(省及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人才,省“*”專家;入選“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管優秀專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4、市管拔尖人才,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職教育學歷),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
5、具有突出經營管理業績和豐富管理經驗的高級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具有特殊專長、可以推動重大技術改造和帶來較高經濟效益的高級技能人才;
6、其他由高層次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