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戶家庭只能新購一套房
《實施意見》中明確規定:自本實施意見發布之日起,暫定本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購買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嚴格執行國家關于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管理的規定;對違反規定購房的,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1.3%購房補貼政策將取消
杭州今年1月以來實施的購房補貼政策將停止執行,恢復征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
此前,杭州市出臺《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在杭州市區首次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享受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在市區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間出售住房,并重新購買普通住房,享受房款總額1.3%購房補貼;因房屋拆遷(含危舊房改造)選擇貨幣安置的,在市區購買普通住房給予超過貨幣補償款部分1.3%購房補貼。《實施意見》出臺后,上述補貼都停止執行。
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貸
《實施意見》提出落實差別化信貸政策,各商業銀行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基準利率的1.1倍;對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發放住房貸款。
同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對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申請貸款的,應提供從申請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的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凡不能提供的,商業銀行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加強預售許可管理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了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全面規范商品房預售條件,嚴格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申請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應申報每套房屋價格,實行一房一價,銷售時應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并一次性公開銷售,提高銷售價格的,需經物價管理部門備案并公示。
《實施意見》還提出要落實差別化稅收政策。對定價明顯超過周邊房價水平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稅務部門要加強稅務稽查,嚴格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
加快保障房建設力度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2010年市區開工建設保障性住房(含拆遷安置房)540萬平方米,通過收購、采購二手存量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增加保障性住房房源。
同時,研究制定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出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明確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的目標任務和建設標準、管理模式、準入退出機制等。
《實施意見》還要求各級政府、各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房地產市場調控的一系列政策,切實采取有力措施,強化工作責任,堅決遏制地價、房價上漲勢頭,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改善居民居住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