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村宅基地新政的出臺,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將會越來越嚴。下面帶來上海農村宅基地新政策的相關內容,以下內容僅供參考!
中國人自古以來就有“落葉歸根”的傳統,因此對于進城務工的農民來說,老家的房子就是自己的根之所在,同時他們也非常關心國家的農村宅基地的政策。
隨著農村宅基地新政的出臺,農村宅基地的審批將會越來越嚴。未來農村宅基地的申請,必須要符合以下四類情況才能夠申請,否則一切免談。
一、現有住房居住擁擠,而且宅基地面積少于宅基地所規定的限額標準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二、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實需要建新房分戶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三、因原住宅影響村鎮規劃需要搬遷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四、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回原籍落戶,而且確實在農村無住房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準回鄉定居的職工、離退休干部、復員退伍軍人、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臺同胞等非農業人口;
五、符合縣級以上政府所規定其他條件的,可以申請新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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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范圍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對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等土地權利的確權登記發證。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要覆蓋到全部農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包括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的建設用地、農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遺漏。
二、依法依規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有利生產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在全國土地調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基礎上,依法有序開展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據的文件資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地籍調查成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文件等。
三、依法依規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規定,本著尊重歷史、注重現實、有利生產生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原則,在全國土地調查成果以及年度土地利用變更調查成果基礎上,依法有序開展確權登記發證工作。
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依據的文件資料包括:人民政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處理決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調解書;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當事人之間依法達成的協議;履行指界程序形成的地籍調查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地籍調查成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