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創業各區的補貼政策
一、黃浦區
補貼對象:
申請并獲得房租補貼的創業組織(不包括勞務派遣公司)
補貼標準:
1、符合條件的創業組織吸納的失業人員、協保人員為黃浦戶籍的,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再增加每人每年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2800元。
2、以創業組織在注地實際發生的租金為限,本市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在本創業組織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個月可以計入補貼人數范圍。
補貼期限:
享受創業場地房租補貼的期限,最長不超過自創業組織注冊登記(認定)起的三年。
二、靜安區
補貼對象:
在靜安區新創辦的小企業(不包括勞務派遣公司)、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
補貼標準:
園區外??市級房租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
園區內(經區人保局認定)
街道開業園區??市級房租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另享受區級房租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元
靜安創業園區??市級房租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3000元;另享受區級房租補貼: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元,符合帶動就業標準的,另可享受疊加優惠政策
補貼期限:
期限3年(以實際支付房租為限)。
三、徐匯區
補貼對象:
本市戶籍的勞動者在本區注冊登記18個月以內的小企業(不包括勞務派遣公司)、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經濟組織。
補貼標準:
根據創業組織在注冊地實際發生的租金為限,以當年實際吸納本市失業、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的人數和年度從業人員人均房租確定,但年度失業、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人均補貼最高不超過2800元。同時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再給予房租補貼金額30%的補貼,最大補貼金額不得超過實際房租支付金額。
補貼期限:
失業、協保、農村富余勞動力在本組織連續用工和繳費滿1個月可以計入補貼范圍,按實際月份計算,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自創業組織注冊(認定)起的3年。
四、閘北區
補貼對象:
對本區戶籍青年(35周歲及以下)開辦的初創期小企業,并入駐閘北青年創業園區,勞務派遣類小企業和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除外。
補貼標準:
按照園區場地的實際租金,其差額部分由區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給予“房租差額補貼”,“房租差額補貼”與市政策的房租補貼同步申請。
補貼期限:
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
五、虹口區
補貼對象:
初創期創業組織。
補貼標準:
可根據招用本區戶籍勞動年齡段人員及其穩定就業情況,申請創業場地房租補貼。招用本區戶籍失業人員,給予每人每年2400元的區房租補貼,其中招用本區戶籍就業困難人員、失業青年、殘疾人和軍嫂的,再增加每人每年房租補貼2400元。法人參照本區戶籍人員執行。房租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創業組織實際發生的租金額。已申請市房租補貼的創業組織,市、區房租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發生的租金額。
居家創業、網上創業類創業組織租用非商業用房作為辦公場地的,可參照上述標準給予房租補貼,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自創業組織注冊登記起的36個月。
六、長寧區
補貼對象:
1、本市戶籍勞動者及畢業兩年內的本市高校非上海生源畢業生,在長寧注冊且處于初創期的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民辦非企業。
2、獲得長寧高校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且在長寧注冊的創業組織。
補貼條件:
凡經營活動期限滿6個月,并按租賃協議正常繳納房租的創業組織,可按實際安置本市從業人員人數,申請房租補貼。
補貼標準:
平均租金低于每人每年4000元的按實補貼;平均租金高于每人每年4000元的,給予最高4000元補貼。
補貼期限:
自創業組織注冊登記之日起計算,補貼期限為三年。其中,系長寧大學生科技創業基金資助的創業組織,自首次申請補貼之日起計算。
七、楊浦區
補貼對象:
注冊、經營、稅收落戶在楊浦區的小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不包括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
補貼標準:
根據創業組織當年從業人員人均房租金額及從業人員中本市失業人員、協保人員和農村富余勞動力人數確定,年度人均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3000元,補貼額度以創業組織注冊地實際發生的租金為限。
補貼期限:
自創業組織注冊登記起最長不超過的三年。
八、浦東新區
補貼對象:
本市戶籍市民創業者、畢業5年內的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在本區依法注冊登記成功創辦微型小型企業(勞務派遣公司除外)、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含經認定的家庭農場)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并帶動本區戶籍勞動力就業的創業組織。
補貼標準:
由本市戶籍市民創業者新創辦的創業組織,租賃符合條件的經營場地,開展合法經營,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的人數及其穩定就業情況,給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4500元的房租補貼,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創業者創辦的創業組織帶動就業效果明顯的,享受同等補貼。
由畢業5年內的本市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本科以上畢業生創辦的創業組織,在創業園區、大學生創業基地或其他經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場所開展創業的,按其吸納本區戶籍勞動力的人數及穩定就業情況,給予每天每平方2.5元的房租補貼,享受補貼的面積人均最高10平方米,總計補貼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房租補貼最高不超過其實際支付的租金總額。
補貼期限:
最長不超過三年。
九、普陀區
補貼條件:
(1)符合市級房租補貼申請條件
(2)自2013年1月1日起入駐本區經認定的創業園區且實地注冊經營
(3)享受市級房租補貼不足實際房租金額的50%。
補貼標準:
參照市房租補貼標準另給予補貼,市、區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實際房租金額的50%。
十、寶山區
補貼對象:
本區各街鎮開發的,設立在本區的創業場地
創業場地分為區級和街鎮級,由各街鎮申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經委、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和市開業指導專家團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共同認定,具體認定辦法另定。
補貼項目及標準:
1.區級創業場地孵化基地開辦費補貼
街鎮自主開發創業場地經認定為區級創業場地的,對區級創業場地中的孵化基地給予開辦費補貼,根據孵化基地的實際開辦費用由區財政給予50%的一次性場地開辦費補貼,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區級創業場地孵化基地租金補貼
街鎮以租賃方式開發區級創業場地的,對區級創業場地中的孵化基地給予房租補貼,根據孵化基地實際支付租金由區財政給予50%的租金補貼,每年最高不超過50萬元。補貼期限為2年,費用由區財政承擔。街鎮利用自有房產開發區級創業場地的,參照執行。
上海職能委辦創業優惠政策
1、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擴大到創業后三年以內的創業組織,擔保金額最高為100萬元,其中10萬元以下的貸款項目可免予個人擔保,并根據創業組織在貸款期間吸納本市勞動力的情況,給予貸款貼息的扶持。
2、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關于鼓勵創業促進就業的若干意見》,指出“實行大學生創業注冊資本‘零首付’。畢業兩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投資設立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可‘零首付 ’注冊,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注冊資本。”并規定,對畢業兩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行政事業收費。
3、共青團上海市委開展“春暖浦江”行動,針對大學生創業可能遇到的資金難問題,將籌建上海青年創業基金,并積極與各銀行合作,推進多項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并專門建立青年創業小額貸款綠色通道,由專業人員為青年創業企業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