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5年5月1日起,黃標車環保檢測實施每3個月檢測1次,2015年,烏魯木齊市將完成淘汰1.2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的目標任務,還市民更多藍天白云。
按照國家環保部、公安部關于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工作要求,3月9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烏魯木齊市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該方案明確規定,黃標車環保檢測實施每3個月檢測1次,新規定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根據相關規定,2015年,烏魯木齊市強制淘汰全市2005年底前注冊的營運類黃標車,全面淘汰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黃標車,引導車主自覺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車輛(包括非營運類黃標車、2006年1月1日以后的營運類黃標車及其他老舊車輛),還將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對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實施強制淘汰。
“通過提高黃標車檢測頻次,設置更高的運行門檻,倒逼黃標車提前淘汰,以減少對大氣環境的影響 。”烏魯木齊市機動車排污監督管理辦公室負責人徐廣林說,到2017年,全面淘汰全市范圍內的黃標車。
2011年8月,烏魯木齊市環保部門首次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對未達到國Ⅰ排放標準的汽油車,或未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發放黃色環保標志,這些車輛即被稱為“黃標車”。目前,烏魯木齊市機動車保有量近75萬輛,隨著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制度的實施,全市黃標車從2011年的4.4萬輛減少到現在的3萬多輛。實行黃標車分階段淘汰,是目前全國各城市在控制城市污染、改善空氣質量、控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方面通用的最有效的辦法。
據介紹,機動車尾氣排放,是造成城市PM2.5超標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一定的氣象條件下,容易引發城市陰霾天氣、光化學煙霧等現象。相關測算數據顯示,一輛汽油“黃標車”的排放量分別相當于5輛國Ⅰ、7輛國Ⅱ、14輛國Ⅲ、28輛國Ⅳ車。一輛重型柴油貨車,國0標準平均每年排放氮氧化物1140.5公斤,國I標準平均每年排放氮氧化物639.8公斤,國Ⅱ標準平均每年排放氮氧化物479公斤。因此,治理黃標車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