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江市調整失業保險繳費率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進一步減稅降費措施,確定了將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條例規定的3%統一降至2%,對于中小企業調整1%的費率繳納比例,對于實際失業人數的沖擊并不大。
有關單位人士表示,此次失業保險費率下調,將惠及所有參保單位和職工。“以一個三百人規模的企業為例,如該單位職工月均工資收入為3000元,那么企業繳費將從原來的每月18000元,減少為13500元,每月少繳4500元;職工個人繳費將從原來的每月30元,減少為15元,每月少繳15元。”
不過,針對費率的降低,有業內專家表示,此次政策改革并不會影響員工應有的待遇,“各項社會保險費中只有失業保險與個人福利待遇掛鉤較少,并只針對極少數失業人群,這部分降低繳費的比例政府可以通過其他救助形式補充,因此不會影響個人福利待遇,還可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