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宜昌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底數為2170元/月,詳情請瀏覽以下內容。
昨日,記者從市社保征稽局獲悉,城區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工作將于7月11日啟動,8月31日結束。
據了解,新的核定年度內(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城區參保單位的繳費比例及繳費標準分別為:機關事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 20%,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19%,職工個人繳費比例8%;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比例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2%;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0.3%;工傷保險,單位按一至八類行業分別按0.2%、0.4%、0 .7%、0.9%、1.1%、1.3%、1.6%、1.9%的比例繳費,職工個人不繳費;生育保險,單位繳費比例0.5%,職工個人不繳費;大額醫療保險,由單位按每人每月8元的標準繳費。同時,城區將啟用新的繳費基數。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核定計算繳費工資基數,高于 300%的按300%核定計算繳費工資基數,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為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2015年度宜昌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 43282元(3610元/月)。按照規定,參保單位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保底數為2170元/月,封頂數為10830元/月(繳費基數保留到十元)。嚴禁參保單位按60%低基數倒算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一經發現,市社保征稽局將依據《社會保險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重點稽核,因此產生的社保糾紛由參保單位負責。
市社保征稽局特別提醒廣大參保單位,凡在6月30日前有職工增減變動的,應于6月30日前申報完畢;6月30日以后申報職工增減的,須在辦理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結算后的次月才能辦理職工增減變動申報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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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2015年度社保繳費工資基數
宜昌市統計局公布度宜昌市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39474元(3290元/月)。昨日,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根據規定,發布了2015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參保單位2015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最低數為 1980元/月,封頂數為9870元/月(繳費工資基數保留到十元),而度的職工個人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保底數為1660元/月,封頂數為 8280元/月。
繳費基數核定
社保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核定嚴格遵循“兩表兩簽字”的原則據實申報。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難以集中簽字的,可實行職工個人單獨簽字,單位勞資或人力資源部門收集留存備查,同時向市社保征稽局書面說明情況。職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一經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內不予更改。《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表》應由職工個人簽字確認,嚴禁他人代簽,由此產生的社保糾紛由參保單位負責。
參保單位應于每月11日至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辦理人員增減變動手續,按規定填報《湖北省單位在職職工增減申報表》并經職工個人簽字,同時附相關資料。對新增參保人員,從簽訂勞動合同當月開始申報繳費,以當月實發工資作為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在申報的次月核增;對參保人員減少的,核實資料后,在申報的次月核減。
特別提醒
市社保征稽局特別提醒: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即將實施,為有效維護相關參保人員合法權益,確保退休時其待遇不受損失,各單位應如實申報社保繳費基數,并經職工個人核實簽字。
基數申報時間
2015年,城區參保單位和職工個人,其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時間為7月11日至8月31日。繳費工資基數實際核定年度為2015年7月1日至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