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10月8日推行
公積金無法異地貸款問題,一直困擾著工作調(diào)動的繳存人,日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聯(lián)合發(fā)文,自昨日起將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yè)務。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9月30日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的通知》!锻ㄖ访鞔_自10月8日起將實施多項舉措切實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包括全面推行異地貸款業(yè)務,拓寬貸款資金籌集渠道,有條件的城市要積極推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chǎn)證券化業(yè)務,盤活住房公積金貸款資產(chǎn)。
新政利好一:月還款與收入比上限60%。
新政利好二:償還期限可延至退休后5年。
新政利好三:可向購房所在地申請貸款。
新政利好四:不需單位出具收入證明。
公積金異地貸款購房操作流程
一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yè)務咨詢,并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二 職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jù)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jīng)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三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后,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guī)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xù),并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并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四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后,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五 異地貸款出現(xiàn)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jù)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歸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