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州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盤點八大亮點
8月27日,瀘州出臺了《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城居保)制度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瀘州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后有哪些新政策呢?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士對該項政策顯現的亮點進行了解讀。
合并了新農保和城居保
由于原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內容基本一致,為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效率,從文件出臺之日起,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我市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更好地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城鄉居保繳費檔次提高
由于原新農保和城居保繳費水平低,相應的待遇水平比較低。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現行的100元至1000元10個繳費檔次增加到13個繳費檔次,增加了1500元、2000元、3000元三個檔次,增加的三個檔次的政府補貼分別為100元、120元、160元。提高繳費檔次后,使有繳費能力的參保對象可以提高檔次繳費,增加其個人賬戶積累,年老后可享受更高水平的養老金待遇,此項政策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
擴大了政府代繳的范圍
為體現我市政府對殘疾人的關愛,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原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規定對重度殘疾人繳費進行代繳最低檔次的基礎上,增加了對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指獨生子女三級以上殘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家庭)夫妻進行代繳最低檔次費用,即按1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