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天津市政府第93次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的《關于進一步調整完善我市社會保險制度的意見》公開發布,《意見》調整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初始參保年齡,2013年開始由現在的18周歲調整為16周歲。
這意味著,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不符合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且具有天津市正式戶籍的城鄉非從業居民,可自愿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華夏時報》記者采訪獲悉,江蘇、安徽、山東等地均已從去年開始陸續試點相關政策,而這一提前繳納養老保險的行為也被質疑是變相的“延遲退休”。
“這不是變相延遲退休,而是確實增加了養老保險的征繳年限。”相關權威部門一位內部人士表示,任何改革都不可能一刀切,延遲退休也一樣。因此延遲退休不可能一下子延長很多年,同樣也不可能僅延長一兩年,改革需要分地區分行業逐步實施。
變相延遲退休?
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擁有三種不同的制度,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農保。
從2011年開始,部分地區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與新農保合并實施,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而此次政策所涉及的初始參保年齡提前至16歲正是這一部分。
“提前繳納養老保險,換句話說就是增加了勞動者的勞動年限。”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表示,提前繳納養老保險至16歲同延長退休時間至65歲的性質是一樣的,而這樣的行為很容易引起其他地區的跟風。
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地方政府均有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微調的權限,但前提是當地的經濟相對發達,并可對新的政策給予經濟上的支持。“如果當地經濟不好,居民收入水平偏低,別說從16歲開始繳納養老保險,即便延期至26歲也未必有人繳。”上述內部人士表示。
據悉,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年繳費,依據上一年本市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基數,參保居民每年可以根據本人實際情況按照5%、10%、20%、30%四個比例自主選擇檔次進行繳費。以天津12800元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例,參保人員按照以上比例分別需要繳納640元、1280元、2560元、3840元。
也就是說,如果將養老保險參保的初始時間提前兩年的話,參保人需為此支出少則1280元,多則7680元的費用。
“我們聽說了這個政策,但還沒接到上級部門的具體文件。”天津市養老保險中心一工作人員告訴本報記者,該政策如果明年開始實施,他們可能會在今年年底或者明年年初拿到相關文件。同時,提前繳納養老保險的政策屬于自愿繳納的范圍,無論如何調整,繳滿15年均屬于最低的繳費年限。
上述工作人員同時強調,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只能二選一,已重復參加了兩種養老保險的人員,且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待遇領取條件的,應選擇其中一項養老保險進行繳費,另外一項可按照相應公式進行折算處理;對于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待遇領取條件的重復繳費人員而言,也只能享受一種養老保險待遇。
試點分行業逐步進行
眾所周知,延遲退休有助于彌補養老金缺口,緩解養老壓力。有專家測算,退休年齡每延遲一年,可以使我國養老統籌基金增加40億元、減支160億元,減緩基金缺口約200億元。
但是,怎么延、延長多久,一直是業界爭論的焦點。
“既然是改革,就得先試點,不可能立馬遍地開花,尤其是延遲退休,不同的行業和領域有不同的情況,因此會根據行業的特性而逐步實施。”上述內部人士解釋道,一些急、難、險、重行業的工作人員更希望提早退休,而對于一些從事技術類或管理工作的人士來說往往越老越吃香,因此,勞動密集型的低工資行業大都不在延遲退休的范圍之內,至少試點的時候不會從這類行業入手。而醫生、教師等特定行業,早退休在某種程度上的確是一種人才資源的浪費。而在坊間多次的調查數據中也可以看到,從事體力勞動的人員普遍認為延遲退休會使自己延期享受退休金而利益受損,對延遲退休普遍抱以反對的態度,僅有相當部分的知識分子及管理者支持提高退休年齡。在人民網(603000,股吧)的一份《人社部擬適時建議彈性延遲領養老金年齡,您怎么看?》調查中顯示,其中78.5%網友表示反對,認為不利于年輕人就業;僅有10.6%人支持,認為平均壽命延長,養老金缺口大;另有8.6%持中立態度,認為應該根據自愿原則來選擇是否延長。
“延遲退休不可能存在是否自愿的問題,一旦政策出臺,就會先行試點。”上述內部人員表示,延遲退休相關工作將會在“十八大”之后提上日程,同時將會以“小步慢走”的方式實施。
他還表示,延遲退休涉及我國整體的經濟發展和養老金的管理和使用問題,關系到我國的人口結構、總體就業的狀況、職工和居民收入狀況,需要綜合考慮的因素很多,但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不排除討論后很快出臺相關政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