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辦機構】:社保分中心/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
【辦理事項】: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人員提前退休
【辦理時間】: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期限】:30日內
【咨詢電話】:021-12333
辦理條件:
1、男性年滿50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
2、符合本市規定的申領養老金條件;
3、經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繳費年限(含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15年。
辦理資料:
1、到齡退休所需資料;
2、喪失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3、《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職)審批表》;
4、《養老金申領表(城鎮企業辦法)》/《養老金申領表(城鎮企業辦法)(靈活就業人員、停止繳費人員)》。
辦理流程:單位經辦人或職工本人攜帶上述資料前往社保分中心/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即可。一般資料齊全,符合條件即可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