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昨天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焦揚回答了記者提出的有關“上海在推進養老保險的進程中,為什么要實行“虛賬實記”,同時解釋了“虛賬實記”的實施范圍、記賬金額按什么規則計算、“虛賬實記”將怎樣實施等問題。
何謂“虛賬”
“虛賬”是指1992年底以前參加工作、并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目前尚未退休的人員,因1992年底以前沒有實行個人繳費,其個人賬戶中出現的一段只記載工作年限而不直接反映賬戶金額的記錄。“虛賬實記”就是將上述“虛賬”按照歷來的企業養老保險待遇計算規則,轉換為記賬金額,一次性記入個人賬戶,并與其1993年以后實際繳納的個人賬戶記載金額合并,構成一個完整的個人賬戶。
為什么要實行“虛賬實記”?
焦揚表示,這是貫徹國務院逐步做實個人賬戶要求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只有先記實個人賬戶,才能逐步做實個人賬戶,為建立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實行分別管理的新模式創造良好條件。“虛賬實記”使個人賬戶記賬金額變得完整清晰,有利于市民更好地維護自身的養老保險權益。
1993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的城鎮職工及目前已經退休的人員,都不屬于“虛賬實記”范圍。
按什么規則計算記賬金額
焦揚說,“虛賬實記”的記賬規則與歷來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規則一致。歷來的辦法在計算“虛賬”部分的養老保險待遇時,包含兩個部分:一是依據1992年底以前工作年限計算待遇的部分,有一年算一年,待遇水平每人都一樣;二是參照1993年到1997年5年內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的部分。“虛賬實記”是按照上述兩個部分所對應的記賬金額之和記入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