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省人社廳、省文化廳主辦,蛟河市人民政府承辦的吉林省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宣傳活動,在蛟河市白石山鎮舉行。記者了解到,近期省委、省政府通過了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三項制度辦法,建立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和進城落戶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活動現場工作人員為廣大城鄉居民發放宣傳單、宣傳品,解答有關政策。
全省統一繳費檔次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
吉林省統一規定并適當提高了繳費檔次。在原來新農保、城居保分別設定100元至500元5檔和100元至1000元10檔的基礎上,增設了1500元、2000元2個檔次,即統一歸并為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但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最低年繳費額。
解讀
統一規定繳費檔次 明確個人繳費上限
這一規定包含了三個含義:統一規定繳費檔次,讓城鄉居民有了更多平等的自主選擇權;增設1500元、2000元2個檔次,為有更高繳費意愿和能力的居民提供了更多選擇,同時也使多繳多得的機制更加明顯;明確個人繳費上限,主要是體現這一制度“保基本”的原則,并保持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合理關系。
符合條件人員可在戶籍所在地參加保險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解讀
實行屬地管理 以方便提供服務
這一規定包含了三個含義:用“排除法”把沒有被其他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的人員,主要是農民和城鎮非就業居民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有利于實現黨的十八大提出的“社會保障全民覆蓋”目標;維持了新農保、城居保自愿參保的原則,但在政策上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居民從年輕時起就參保繳費;明確了在戶籍地參保,實行屬地管理,以方便提供服務。
繳費1500元補貼145元 繳費2000元補貼170元
吉林省完善了繳費激勵機制,在“入口”提高繳費補貼,完善多繳多補激勵機制。國家規定對選擇最低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
吉林省在繳費100元補貼30元基礎上,繳費1000元及以下檔次的,每增加一檔繳費,補貼增加10元;繳費1500元補貼145元、繳費2000元補貼170元。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市)政府按6:4的比例分擔。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補貼資金;二是在“出口”適當增加補助,建立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吉林省對累計繳費滿15年的參保人,每多繳1年,基礎養老金每月加發5元,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市)政府按6:4比例分擔。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對長期繳費的城鄉居民,可再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
解讀
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
此項規定,進一步明確并強化多繳多補、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引導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增加個人賬戶資金積累,提高自我保障水平。
目標
2020年前,全面建成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
省人社廳工作人員說:“吉林省合并實施新農保和城居保,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在制度模式、籌資渠道等方面與新農保和城居保基本一致,主要在多個方面進行了優化完善。”明確了近期和長期發展目標。“十二五”末,在全省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實施,并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更好保障參保城鄉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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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市社保局工作人員幫您算算養老保險
經統計,長春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總量已接近200萬人,其中領取待遇人員近55萬人,僅今年上半年長春市就發放養老金59億元。當前,關于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的情況也始終是參保人員與社會各界共同關心的問題。
社保局相關負責人通過具體事例,為參保人員算了算養老保險這筆賬。
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說,長春市從1995年7月開始將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靈活就業人員等逐步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參保范疇,從此,個體參保人員成為養老保險的重要參保主體。以1995年7月以個體身份參保的男性為例,設定其繳費年限為15年,2010年6月達到退休年齡并開始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分別按照社平工資的100%、80%、60%繳費的話,15年累計繳費總額分別為38680.5元、30944.4元、23208.3元;2010年核定月平均養老金分別為490元、440元、370元;經過連續幾年的養老金上調后,該參保人員目前領取的待遇總額,均已超過了當年的繳費總額。
如以后年度國家依然按10%上調幅度調整養老金,該參保人員在退休后20年間領取的養老金總額按照當初繳費檔次核算將分別達到48萬元、44萬元、41萬元左右,其領取到的養老保險待遇總額遠遠超出繳費總額,其中,超出個人繳費部分的養老金,全部都是由統籌基金和國家財政支付的。
因繳費15年是領取養老保險待遇資格中對繳費年限的最低要求,從統計數據上看,大多數參保人員的繳費年限基本超過25年,因此,按照上述標準計算的話,領取養老金的總量還會有60%左右的提升。總體上看,考慮十年來大體上年均10%左右的養老金上調因素,個體參保人員在退休后的4-6年間所領取的養老金總額基本和參保期間繳費總額相當。
社保工作人員舉了一個例子,今年退休的趙先生,繳費年限30年,以個體身份參保期間按照社平工資的80%繳費,累計繳費額將近6萬元,今年7月份開始按月領取1631元的養老金,考慮近年來年均10%左右的養老金上調因素,在未來的20年里,趙先生將累計領取養老金100多萬元,其繳費額與領取額之間的差距充分體現了社會保險作為國家福利制度的優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