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根據《關于公布2014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粵人社函〔2014〕1339號)及所公布的相關數據,廣州市原計劃7月1日起調整2014社保年度繳費工資上下限,但為平穩實施部分市于底繳費工資下限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經省政府同意,廣州市將延遲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
據廣州市地稅局介紹,根據《關于延遲執行2014社保年度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函〔2014〕1584號)規定,為平穩實施部分市于底繳費工資下限過渡至全省統一標準,經省政府同意,延遲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即7月1日--12月31日繳費工資下限仍按2139元執行,社保年度繳費工資下限標準2408元從1月1日起執行。2014社保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從12645元調至13404元。
7月1日起調整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上限從15939元調至17424元。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下限從3188元調至3485元。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工資下限仍按2013年度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1550元計算。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工資可在全省上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139元至13404元)的60%至300%范圍內,根據本人實際收入狀況和經濟承受能力自行選擇。繳費工資選定后,在同一社保年度內不再變更。
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的繳費工資按廣州市上年度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808元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