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以來,在陜西省自創的養老保險垂直管理“陜西模式”成功運作下,我省(陜西)養老保險基金收支赤字逐漸縮小,2006年,基金收入首次突破百億元大關,達103.5億元,創歷史新高,得到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充分肯定。
為了保證養老保險政策的統一性,避免政出多門、政事不分、執行不一的弊端,從2000年11月開始,我省對各級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省級垂直管理,“統一政策、統一費率、統一統籌項目、統一繳撥方式、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經辦機構統一垂直管理”。這種基金統收統支、收支兩條線的制度,使基金調度使用功能和保障作用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發揮,不僅解決了市、縣區的基金結構矛盾,而且杜絕了差額繳撥、協議繳費、隨意減免養老保險費等違規行為和違紀問題的發生,使我省社會化發放工作進度居全國之首。
我省的養老保險垂直管理起步較早,運行過程中,由于國家對此缺乏統一的政策和制度,加之由于省政府承擔基金征收、發放的全部責任,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市縣各級政府的責任。為此,2003年6月,省政府專門頒發了《關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征繳、清欠實行各級政府負責制。省財政、勞動、地稅部門擬定征收、清欠計劃,由省政府下達給各級政府,與各地政府主要*工作成績、獎勵晉升掛鉤,未完成任務的地方通過轉移支付方式扣減地方財力。
從20開始,主管副省長每年都要代表省政府與各市政府負責人簽訂養老金征收、清欠、擴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目標責任書,分擔省級政府責任,逐步解決地方政府對養老保險工作責任淡化的問題。去年7月,省政府又進一步要求:要建立省、市、縣各級政府基本養老保險責任分擔機制,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和清欠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市、縣政府責任目標考核,實行獎懲制度。
同時,省政府還對清欠、稽核、退休審批等工作所涉及的部門提出了明確要求:勞動保障部門要杜絕違規提前退休,認真審查退休資格,嚴格審核繳費基數,加大稽核力度,稅務部門要依法清欠,應收盡收。
通過對全省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實行垂直管理,我省在短時間內完善了省級統籌制度,并在運行中形成了“兩級管理、三級服務、市級直發、省級負責”的運行新機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