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行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養老保險金也被職工們信任地稱為實現“老有所養”的“保命錢”。然而,隨著養老保險體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日漸明顯。
審計部門在對山東省煙臺市某區的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進行調查時發現,擴面存在難度、清欠壓力較大和基數瞞報嚴重三大難題比較突出。由于參加養老保險直接涉及到私營業主和外資老板的切身利益,大多數企業的老板百般拖延甚至拒絕參保,實現養老保險全覆蓋難度重重。從審計調查情況看,煙臺這個區應當有 230家私營企業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實際參保的僅有20家,參保率不到9%。外資企業參保率盡管遠遠高于私營企業,也與國有集體企業有較為明顯的差距。依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私營企業在實行養老保險的范圍之內。但是,由于有關部門在私營企業參加養老保險的配套政策和立法上缺乏強制措施和手段,導致參保對象互相等待、觀望和攀比。相當一部分個體私營業主更是拼命追求利潤最大化,把給員工參保視為“掏自己的錢,辦別人的事”,產生比較強烈的抵觸情緒,千方百計阻礙和拖延。
與此同時,養老保險清欠壓力相當沉重。僅以接受審計調查的煙臺這個區為例,便有234家企業累計欠繳養老金5800多萬元。個別企業停產癱瘓或瀕于破產,根本無力交納養老保險金,成為清欠的老大難。即便是一些有能力支付的企業,也常常把催繳養老保險視為向企業要小錢、要攤派,能頂則頂,能推則推。更為嚴重的是,有的企業改制時沒有及時清繳拖欠的保險金,隨后又以已經改制為由百般推拖,誘發了社會不安定因素.
此外,一些繳納養老保險基金的企業在上報基數時,玩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招數。由于企業工資總額是繳納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基數,有的企業便故意少報實際工資總額,從而實現少繳保險金的目的。其中,有一家企業實際工資總額為 800萬元,上報繳費基數僅為592萬元,一下子隱瞞了35%的繳費潛力。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與審核,養老保險機構只能被動地接受企業上報的繳費基數。
顯然,企業養老保險面臨的三大難題,已經嚴重影響到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迫切需要盡快予以解決,從而確保養老金的及時足額發放,維護廣大退休職工的切身利益,促進社會和諧與穩定。
審計部門有關人士建議說,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真正提高全民社會保障意識,加快推進保險基金收繳、清欠和擴面工作。社會養老保險機構要將保險意識較差的私企、外企作為重點,盡快消滅“盲區”,營造全民參保的良好環境。同時,有關部門要加強與工商稅務方面的配合,盡快摸清外資、個體私營企業參保底數,探索實行養老金登記與工商登記、企業年檢聯合運作新方式。
這些人士同時提醒說,盡管《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設置了嚴懲拒繳社會保險費行為的條款,實際工作中卻很少有企業因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而被處罰。因此,要盡快建立規范的、統一的勞動保障執法監察機構,統一辦理社會保障資金的征繳和清欠工作,加大依法征繳和銀行扣繳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