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務員漲薪,消息稱“加薪方案涉及范圍從辦事員到正國級領導,調整時間從10月開始……調整方案顯示,最高級別正國級官員基本工資,從7020元增至11385元;最低級別的辦事員基本工資,由630元增至1320元。”而真正引發關注和爭議的是報道的標題,“內地公務員今年加薪超六成”。
對于流傳的各種消息,在1月19日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回應稱,并沒有對網上流傳的文件進行對照,因此“無從評價網上傳的是否真實”。不過,他也沒有否認其真實性。
而對公務員漲薪幅度達到六成的說法,他直言“這肯定是一個誤解”。不過,他確認“三份相關的待遇調整方案已經發到各單位”,分別包括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
此次調整,“工資待遇向基層傾斜”的意圖比較明顯。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在1月23日的新聞發布會上解釋,“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近4000萬在職人員,有近800萬在鄉鎮工作,他們長期工作在一線,條件相對艱苦,工資水平普遍偏低。”
如果按照上述方案,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尤其是基層和非領導職務公務員的上漲幅度確實較大。比如,縣處級副職非領導職務,職務工資從原來的590元上調到1010元,上漲幅度為71.2%。而國家級正職,職務工資從原來的4000元調整為5250元,提高比例為三成。
以工齡近20年的科員為例,改革前,其職務工資為380元,級別工資為791元,各項津、補貼2627元,應發總額為3798元。假設按照上述方案,改革后,職務工資增加到600元,級別工資增加到1766元,津貼、補貼減少250元后為2377元。扣除8%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4%的職業年金,最后應發工資為4174元。總體比改革前實際增長375元左右。
這樣的增長幅度,基本符合人社部改革設計的初衷。“從政策設計上考慮,顯然我們希望改革后大家的待遇水平不降低,而且能隨著經濟發展有所提升,這是政策考慮的基點。”胡曉義說,“從這個基點出發,至少我有這樣的信心,對絕大多數人來講,如果不是極特殊情況,待遇水平都會有所增加,至少是不降低。”
不過,新聞發言人李忠也坦言,“對于工資收入水平較高地區的部分人員,這次增加的工資可能不足以完全彌補個人繳費,當期收入還會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