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企業退休職員根基養老金調解了嗎?下面跟思而學教育網來來相識一下吧!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 津 市 財 政 局
津人社局發[2015]19號
關于調解企業退休職員根基養老金有關題目的關照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局,有關單元: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務部關于調解企業退休職員根基養老金的關照》(人社部〔2015〕6號)精力,經市當局核準,現就調解企業退休職員根基養老金有關題目關照如下:
一、12月31日前,已按劃定治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的職員(簡稱“退休職員”),以及憑證《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步伐》(國發〔1978〕104號)治理退職的職員(簡稱“退職職員”),自1月1日起調解根基養老金(退職糊口費)。
二、退休、退職職員每人每月增進130元。
三、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職員,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進4.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進1年,每月再增進4.5元。
四、制止12月31日,退休、退職職員男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女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月增進40元;男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女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月增進60元;男年滿80周歲、女年滿75周歲的,每月增進80元。
五、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憑證本關照第二、三、四條調解根基養老金后,月根基養老金不敷2525元的,補齊到2525元。
六、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的退休職員,憑證本關照第二、三、四條調解根基養老金后,月根基養老金不敷2525元的,再憑證繳費年限增進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5年不滿16年的,每月增進2.5元;滿16年及以上的,繳費每增進1年,每月再增進2.5元。調解后的月根基養老金最高不高出2525元。
七、本次調解根基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1、2月份調解的養老金隨3月份養老金一并發放。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津市財務局
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