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實行工傷保險費率浮動管理
1月26日,郴州市人社局聯合市財政局、衛生局、安監局下發《郴州市工傷保險費率浮動實施辦法》,對二、三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實行浮動管理。
《辦法》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工傷保險支繳率、工傷保險發生率、職業病危害程度和安全生產建設標準等因素,將浮動費率分八個檔次,分別為基準費率的50%、80%、100%、110%、120%、130%、140%、150%。費率浮動時,可逐檔浮動,也可跨檔浮動,但上浮最高不超過150%,下浮最低不低于50%。同時,還規定了費率不得下浮的四種情形。《辦法》的出臺,提高了用人單位工傷發生成本,有利于促進用人單位做好工傷預防,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健康,維護工傷保險基金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