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1日起,煙臺開發區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參加工傷、生育保險,保險費繳費數額,以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照一類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的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參保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組織專家提出鑒定意見,統一作出鑒定結論。
同時,自今年1月1日起,我區機關事業單位將參加生育保險,今后,機關事業單位生育保險實行全市統一參保范圍、統一繳費比例、統一待遇標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管理。生育保險基金實行市級統籌、統收統支。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按0.3%的比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參保人員可享受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等“四類”生育保險待遇。參保人員住院分娩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因生育引起和合并疾病的醫療費用,實行按住院人次付費的方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參保人員的產前檢查費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醫療費用,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定額支付標準與定點醫療機構結算。
(煙臺開發區社會保險事業處 呂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