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是有個人帳戶的,社會保險機構為每個參保職員成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個人繳費村、處所人民當局對參保人的繳費津貼、集團補貼及其他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扶助,所有記入個人帳戶。
享受養老保險報酬的前提:介入城鄉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度劃定的根基養老保障報酬的,可按月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距劃定領取年數不敷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應承補繳,累計繳費不高出15年;距劃定領取年數高出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領取職員衰亡的,從次月起遏制付出其養老金。
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職員,在繳費時代戶籍遷徙、必要跨地域轉移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相關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相關,一次性轉移個人帳戶所有儲存額,并按遷入地劃定繼承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較。已按劃定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的,無論戶籍是否遷徙,其養老保險相關不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