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近日提高了本市工傷保險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準到市外就醫的交通費和食宿費支付標準,自4月1日起施行。
根據新規,工傷職工的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住院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支付;支付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工傷職工從本市至就醫所在地往返一次的交通費用按以下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憑據報銷。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為:火車硬席(硬座、硬臥)、高鐵/動車二等座、全列軟席列車二等軟座、輪船(不包括旅游船)三等艙、飛機經濟艙。工傷職工在市外就醫地所需的市內交通、食宿費用,按轉入市外醫院前的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支付,該兩項合計支付標準為每天350元。
此次調整之前,工傷職工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住院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標準為每人每天56元。工傷職工在轉入地所需的市內交通、食宿費用,按轉入院前自然(日歷)天數實行定額包干,該兩項合計包干標準為每人每日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