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臺配景
2月,國度出臺《國務院關于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成立世界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12月,江蘇省為進一步完美我省垣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出臺《省當局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蘇政辦發[2014]104號)。我市為與國度、省政策保持同等,擬定出臺了《市當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實驗意見》(宿政辦發[2015]56號),自1月1日起實驗。
參保工具
具有本市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非國度構造和奇跡單元事戀職員及不屬于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包圍范疇的城鄉住民,可以在戶籍地介入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
繳費檔次
介入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職員(以下簡稱參保職員)個人繳費尺度今朝設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最高繳費檔次尺度原則上不高出我市機動就業職員介入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個中100元繳費檔次,只合用于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堅苦群體,由縣(區)人民當局、宿遷經濟技能開拓區、市湖濱新區、市洋河新區管委會為其全額代繳。
繳費方法
今朝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實施按年繳費(每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