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7月起調解社保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從廣州市處所稅務局獲悉,按照統計局提供的數據,從2013年7月1日起,以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計較社會保險報酬和征收相干的繳費尺度。2012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4215元;2012年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5313元,我市將從本年7月1日起調解2013社保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
據市地稅局先容,從7月1日起,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1289元調至12645元;下限從2258元調至2529元。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介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可在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60%至300%范疇內,按照本人現實收入狀況和經濟遭受手段自行選擇。繳費基數選定后,在統一社保年度內不再改觀。
7月1日起調解后:
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賦閑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基數上限從14367元調至15939元。
城鎮職工根基醫療保險、生養保險的繳費基數下限從2873元調至3188元。
工傷保險、賦閑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人為尺度,即1550元。
城鎮機動就業職員介入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廣州市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即5313元。
市地稅局提示用人單元從7月1日起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人為、薪金的月均勻數如實申報職工2013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穩固。用人單元在2013年7月15日前自行審定2012年度(1月~12月)本單元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數,并向本單元職工公示,同時登岸地稅網報體系舉辦申報。
市地稅局同時提示城鎮個別工商戶和機動就業職員,如2013社保年度不從頭選擇繳費基數的,征收體系將于本年7月15日自動將其繳費基數配置為最低尺度(即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60%)。如需選擇的,請于本年7月12日前攜帶身份證到市地稅局辦稅處事廳前臺治理繳費基數調解手續。必要相識社保費的相干政策和繳費指引,可致電廣州地稅納稅處事熱線12366-2咨詢。
每年7月份調解繳費基數:
廣州市社保分單元部門和個人部門:
養老保險:繳納單元比例:外資單元20%,省屬單元18%,私企單元12%;個人8%,。
醫療險:單元比例:7%,個人2%。
賦閑險:單元比例:0.2%,個人0.1%。
工傷:單元比例:0.4%,個人不消繳費。
生養:單元比例0.85%,個人不消繳用度。
重大疾病: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