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宣布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統計制度
保監發〔2015〕2號
各保險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速成長養老處奇跡的多少意見》(國發〔2013〕35號)精力,全面把握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營業創辦環境,科學擬定相干政策法子,我會研究擬定了《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統計制度》。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各保險公司要嚴酷憑證本制度劃定的指標、口徑及要求報送統計數據,確保統計數據真實、精確、完備和實時。
本制度自3月1日起實驗。未開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營業的保險公司無需報送。
中國保監會
1月4日
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統計制度
一、總聲名
(一)統計內容
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統計制度的統計內容包羅住房抵押環境和養老保險環境。住房抵押環境首要包羅房產范例、衡宇面積、土地到期時刻、房產估值、貸款本金、貸款利錢等統計指標。養老保險環境首要包羅條約見效時刻、產物范例、保單狀態、被保險人年數、原保險保費收入、養老金領取金額等統計指標。
保險公司應按本制度要求對上述內容舉辦逐單統計。
(二)報送單元
開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營業的保險公司總公司。
(三)報送方法及測試要求
詳細報送方法及測試要求,另行發文關照。
(四)報送頻度
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統計報表的報送頻度為月報。各試點保險公司應于下一個月的前12個天然日內報送報表,遇國慶、春節等法定長假可順延3個天然日。
二、填報口徑
1. 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指保險公司依照《關于開展晚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創辦的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晚年金保險相團結的創新型貿易養老保險營業,即擁有衡宇完全產權的晚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承擁有衡宇占據、行使、收益和經抵押權人贊成的處理權,并憑證約定前提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晚年人身故后,保險公司得到抵押房產處理權,處理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干用度。
2.保單號:指確定保單獨一性的編碼,在差異時代上報的統計表中,統一保單必需行使統一編碼。
3.條約見效時刻:指保險條約開始見效的時刻,包羅年、月、日三個要素,名目為八位數字,譬喻20140630。
4.是否期內新增:指本保單是否為本期新承保營業,在下拉框中選擇是或否。
5.試點都市:《指導意見》暫定的試點都市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在下拉框中選擇保單地址都市。
6.產物范例:《指導意見》中產物范例分為參加型、非參加型,在下拉框中選擇其一。
7.陳訴期期末保單狀態:指有用、失效(退保)、失效(已理賠)、失效(其余)四種保單狀態,在下拉框中選擇其一。
8.被保險人范例:指伉儷雙人、男性一人、女性一人、其余四種范例,在下拉框中選擇其一。
9.男性被保險人年數與女性被保險人年數:當被保險人范例為伉儷雙人時,男女被保險人年數均需填寫;當被保險人范例為男性一人或女性一人時,必要填報對應性別被保險人的年數,另一性此外被保險人年數填“-”;當為其余時,男女被保險人年數均填“-”。
10.原保險保費收入:指年頭至陳訴期末累計確認的原保險保費收入。
11.養老金月領金額:指養老保險保單上載明的被保險人月領養老金初始金額。
12.已領養老金:指年頭至陳訴期末,保險公司累計向被保險人發放的養老金金額之和。
13.房產構筑面積:指被保險人抵押房產的構筑面積。
14.房產范例:指住宅商品房、其余兩種范例,在下拉框中選擇其一。
15.土地到期時刻:指被保險人抵押房產的土地行使到期時刻。好比,2050年。
16.房產估值:指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抵押房產最近一次的評估估值。
17.估量貸款總額:指估量在被保險人生命期內發放給被保險人貸款的本金之和,包羅以養老金情勢直接發放給被保險人的貸款、抵交養老險保費的貸款等以各類情勢發生并計入貸款本金余額的貸款。
18.貸款本金余額:指制止陳訴期末累計發放并計息的貸款本金之和,包羅但不限于以養老金情勢直接發放給被保險人的貸款、抵交養老險保費的貸款等。
19.當前貸款利率:指陳訴期末正在執行的貸款計息利率。
20.貸款利錢余額:指陳訴期末貸款本金計息累計發生的貸款利錢之和。
21.貸款減值籌備:指陳訴期末財政上已計提的貸款減值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