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將村子大夫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
克日,福安市出臺《村子大夫養老保險》方案,將村子大夫納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范疇。
方案劃定,村子大夫參保以各州里衛生院為參保單元,取得執業資格的在崗村醫以自愿的原則與各地址州里衛生院簽署勞動條約,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參保職員以不低于內地昔時度最低人為尺度為繳費基數參保,按26%的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由個人承擔8%,市財務承擔18%。
針對1月1日早年男性年數大于45周歲未滿60周歲、女性年數大于35周歲未滿50周歲的在崗村子大夫,方案劃定如本人樂意參保的,必需連續繳費至滿15年,或到法定退休年數時一次性按劃定補繳滿15年,補繳如故按個人承擔8%,市財務承擔18%執行。同時,在1月1日前男性年滿60周歲及以上、女性年滿50周歲及以上,已高出參保法定年數的,不再參保,則按昔時當月繳費基數的18%給以糊口補貼。
另外,方案還別離對包辦機構、接續方法、資金來歷及發放、參保時刻、禁錮方法等內容舉辦了劃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