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日,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關照,昔時治理申領城鎮企業根基養老金手續的職員,在按上海市現行劃定計發根基養老金后,可再憑證上海市對2013年退休職員的增補劃定增進養老金。個中,增進月根基養老金的比例在2013年劃定的基本上可再進步3.5%,絕對額可再進步30元。
此次對昔時申領城鎮企業根基養老金的職員增補計發的根基養老金,將從本人現實領取根基養老金之月起計較。社保包辦機構將自7月尾起通過相干銀行、郵局發放到已經領取養老金職員的賬戶中。增進的根基養老金,所需用度由本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列支。
另據相識,上海市還將對治理申領小城鎮社會保險養老金的職員,在憑證小城鎮社會保險步伐計發養老金后,也將再按增補劃定增進養老金,詳細尺度在2013年的基本上作響應增進,并自7月尾起發放到已經領取養老金職員的賬戶中。